[新聞] 房客輕生變凶宅 代管公司慘賠211萬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石達開)時間1月前 (2026/03/15 13:55), 編輯推噓24(25118)
留言44則, 24人參與, 4周前最新討論串1/1
連結:https://reurl.cc/gr81Zp 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一間租屋的朱姓房客輕生致房屋貶值,董姓屋主向代管公司 求償,但公司稱辦宗教儀式就能化解而拒賠,且也沒辦法整天看著房客,但台南地方法院 依民法規定,認為公司要負全責,判賠211多萬元。 董男2022年底將台南房屋出租給代管公司並同意轉租。結果朱男在2024年底於承租房內輕 生,導致房屋成凶宅,董男主張交易價值受損提告。公司抗辯指出,輕生未造成實體毀損 ,凶宅屬主觀心理,不安感會因宗教信仰有異,且可藉舉辦宗教儀式去除,故無價值減損 。 公司另辯稱,朱男在2024年1月曾輕生未遂,當時已通報董男,董男未反對續租,公司評 估朱男能付租金才維持租約,且無義務全天候監督房客,加上屋主未明示解約,故不應究 責代管公司。 台南地方法院不採信公司的抗辯,因為凶宅確實影響交易價值,非單憑宗教儀式可消除。 關於通報輕生未遂部分,法官依民法規定指出,承租人轉租房屋,對次承租人行為須負法 定擔保責任,此為無過失責任,只要次承租人造成損害,不論代管公司有無過失、是否曾 通報或屋主有無反對續租,均須依法賠償。 經法院委託估價師鑑定,確認房屋因事故產生的污名化價值減損率約為25%。法院認定減 損金額為211萬1575元,判決全天候公司與遺產管理人須如數賠償董男,一方給付後另一 方即免責。此案彰顯租賃轉租的無過失責任制度,全案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過難關。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心得: 這判決會影響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嗎? 未來政府第六期的包租代管定性化契約會調整嗎? -- 韓非: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 可亡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6.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3554155.A.465.html

03/15 13:59, 1月前 , 1F
有凶宅險
03/15 13:59, 1F

03/15 13:59, 1月前 , 2F
代管公司QQ
03/15 13:59, 2F

03/15 14:00, 1月前 , 3F
代管公司有沒有保險...我怎麼記得好像有的有保凶宅顯
03/15 14:00, 3F

03/15 14:03, 1月前 , 4F
意外事故跌價補償買好買滿,不要不信邪
03/15 14:03, 4F

03/15 14:04, 1月前 , 5F
現行包租案就有保險補助,代管案的保險也能用修繕費報
03/15 14:04, 5F

03/15 14:15, 1月前 , 6F
有出租必保兇宅險啊 1年才2-3000
03/15 14:15, 6F

03/15 14:31, 1月前 , 7F
凶宅損失能轉嫁給代管公司? 有這種好事?
03/15 14:31, 7F

03/15 14:37, 1月前 , 8F
那個一定是包租包管 不是代管
03/15 14:37, 8F

03/15 14:37, 1月前 , 9F
等於包租公司是二房東 要承擔的責任比較大
03/15 14:37, 9F

03/15 15:55, 1月前 , 10F
難怪包租很多公司不作 有做的條件都超嚴格的
03/15 15:55, 10F

03/15 16:01, 1月前 , 11F
哇,這樣代管風險也太高了
03/15 16:01, 11F

03/15 16:02, 1月前 , 12F
已經自殺一次了還繼續租!!
03/15 16:02, 12F

03/15 16:04, 1月前 , 13F
以後應該把防自殺條款一併列入定型化契約才對
03/15 16:04, 13F

03/15 16:32, 1月前 , 14F
賺到滿出來了還在那邊慘賠
03/15 16:32, 14F

03/15 16:44, 1月前 , 15F
租屋多一個保人比較實際,學學日本好嗎
03/15 16:44, 15F

03/15 17:39, 1月前 , 16F
自己要省保險不是嗎
03/15 17:39, 16F

03/15 17:40, 1月前 , 17F
也可以叫屋主出 先談好就好
03/15 17:40, 17F

03/15 17:45, 1月前 , 18F
03/15 17:45, 18F

03/15 19:41, 1月前 , 19F
這風險大了 以後誰還敢包租代管
03/15 19:41, 19F

03/15 21:18, 1月前 , 20F
以後租約要加不能自殺
03/15 21:18, 20F

03/15 23:05, 1月前 , 21F
凶宅險賠的超少的
03/15 23:05, 21F

03/15 23:11, 1月前 , 22F
租約 : 自殺未遂 押金沒收 租約立即終止 可以嗎?
03/15 23:11, 22F

03/15 23:17, 1月前 , 23F
自殺過的房 要換個方式出租 「勇氣不夠的你 這間可以幫助你
03/15 23:17, 23F

03/15 23:17, 1月前 , 24F
解脫」押金只要12個月 反正錢之後也用不著了
03/15 23:17, 24F

03/16 02:07, 1月前 , 25F
這個判例極好,往後形成共識 法官遇到都先看看這種的學長
03/16 02:07, 25F

03/16 02:07, 1月前 , 26F
學姐怎麼判,對屋主來說超讚
03/16 02:07, 26F

03/16 06:37, 1月前 , 27F
代管公司可以跟房客求償呀
03/16 06:37, 27F

03/16 06:57, 1月前 , 28F
代管公司以後條件更嚴格了
03/16 06:57, 28F

03/16 09:26, 1月前 , 29F
沒人在乎那個死掉的人....
03/16 09:26, 29F

03/16 13:29, 1月前 , 30F
保險很重要
03/16 13:29, 30F

03/16 13:48, 1月前 , 31F
代管公司風險那麼高啊
03/16 13:48, 31F

03/16 15:09, 1月前 , 32F
這啥奇怪判決?無過失但要負全責????那法官亂判造成被
03/16 15:09, 32F

03/16 15:09, 1月前 , 33F
害者損害怎麼不用負責賠償?
03/16 15:09, 33F

03/16 16:30, 4周前 , 34F
自殺的人有什麼好在意?他都對自己不在意了
03/16 16:30, 34F

03/16 16:31, 4周前 , 35F
包租代管才賺一點錢,要承擔凶宅風險?這法官是邏輯壞
03/16 16:31, 35F

03/16 16:31, 4周前 , 36F
死嗎?
03/16 16:31, 36F

03/16 16:48, 4周前 , 37F
近來放假耍廢,大概掃一下一審判決,隨便說兩句。公
03/16 16:48, 37F

03/16 16:48, 4周前 , 38F
司特取名稱「全天候」,真是夠全:白天到黑夜。做這
03/16 16:48, 38F

03/16 16:48, 4周前 , 39F
種生意不轉嫁風險,不是貪就是賭不會出事,但是意外
03/16 16:48, 39F

03/16 16:48, 4周前 , 40F
往往就是會發生。民444二項是否採無過失責任,尚無定
03/16 16:48, 40F

03/16 16:48, 4周前 , 41F
見,容有疑問,可執為上訴理由。這案子正常來說打到
03/16 16:48, 41F

03/16 16:48, 4周前 , 42F
三審沒問題,順便出個轉租人責任範圍的見解,只是律
03/16 16:48, 42F

03/16 16:48, 4周前 , 43F
師費就,呵呵呵。更言之,看雙方委任的道長數,頭都
03/16 16:48, 43F

03/16 16:48, 4周前 , 44F
洗了,不可能不打到底。
03/16 16:48, 44F
文章代碼(AID): #1fjadhHb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fjadhHb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