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01歲人瑞社宅約滿無法續租 議員林珍羽憂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骷髏怪)時間7小時前 (2026/04/18 01:42),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5人參與, 14分鐘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其實法律規定就在那 一般戶表示本身經濟能力還行 弱勢就更慘了 但也就3+3跟6+6 只是如果大家都無限制可以隨便一直住 那有需要公辦的就難抽到 另外社宅也有好壞地段等級,今天可以去找便宜縣市住 講難聽點這把年紀,只求近醫療 至於101子女不安置帶回,丟社宅擺明.... 另外台灣如果要讓租屋健康,應該要強制或是政策性逼你租屋保險 納保也是等於報了稅 房客要租房子,由房客負擔租賃責任險 比方說房子燒了。變凶宅。欠租。破壞房屋。等等都賠 當然欠租部分會有獨立租屋信評聯徵,你收入扛不扛的起 沒被拒保房東就要租,出事保險賠或保險法務趕走 為何房客出愛惜自己羽毛 被拒保就有問題 房東也要保火險 地震險 代修繕(僅代墊) 推押金 如果被拒保就是有問題 不然說真的誰敢租弱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86.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6447737.A.903.html

04/18 05:30, 3小時前 , 1F
這問題自然會被動解決的,老年人口比例偏高太多
04/18 05:30, 1F

04/18 07:25, 1小時前 , 2F
101要什麼近醫療啦,有子女的子女也可能都死光了,有孫子
04/18 07:25, 2F

04/18 07:25, 1小時前 , 3F
的可能孫子也都60幾了
04/18 07:25, 3F

04/18 07:26, 1小時前 , 4F
自然死亡不送醫最好,好嗎
04/18 07:26, 4F

04/18 08:20, 44分鐘前 , 5F
101歲送來醫院應該要有免責聲明 因為本來就隨時會自然死=.=
04/18 08:20, 5F

04/18 08:20, 44分鐘前 , 6F
我覺得很好笑 屋齡超過三十年 房仲就不給漏水保固了
04/18 08:20, 6F

04/18 08:20, 44分鐘前 , 7F
人不管多老 送來醫院都不能死 有這回事?!
04/18 08:20, 7F

04/18 08:28, 36分鐘前 , 8F
高齡再送去醫院幹嘛啦,搞成癱瘓有能能長照嗎,沒有不治
04/18 08:28, 8F

04/18 08:28, 36分鐘前 , 9F
療回歸自然有什麼不好
04/18 08:28, 9F

04/18 08:45, 19分鐘前 , 10F
德國是所有繳款紀錄一律上聯徵 這樣比較好調資料
04/18 08:45, 10F

04/18 08:50, 14分鐘前 , 11F
未來這種 與其搞一堆社宅 不如改長照中心 一堆老害以
04/18 08:50, 11F

04/18 08:50, 14分鐘前 , 12F
前沒責任感的 子女最好會理
04/18 08:50, 12F
文章代碼(AID): #1fud3va3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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