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建商說不管我門同不同意都可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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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新的都更法規定,都市更新條例的同意門檻自民國89年以來就是一直是一樣的. 1/2同意的規定是政府劃定的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這個是指因為天災或是重大事故而. 劃定的更新地區,一般狀況根本很少見。. 只有一半同意就可以更新,那不就是強迫另一半的人嗎?. 都更法規並沒有規定建商的合理利潤,都市更新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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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被建商虎了,. 1.根據新的都更法規定,. 只要有一半的住戶同意更新,就可以更新,. 不需要全部的住戶同意,. 沒有什麼強迫更新,. 2.1:1交換也是騙你的,. 都更法規定建商可以取得合理的利潤(約10%的費用),. 都市更新的所有房子都是屬於住戶的,. 住戶可以根據其權益扣除建商的費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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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換肯定是不合理的,你想想,1:1和1:1.01相較就差了一二十萬,絕對值得好好. 計較。. 表面上1:1好像很合理,免費幫你換新屋。不過這個1:1坪數含有大量的公設,所以. 你家的房子一定會縮小。但事實上,樓梯間與若干公用設施、一定比例的陽台是不. 用計入容積率計算的,加上都更對容積率的獎勵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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