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建商說不管我門同不同意都可以改建?
共 2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rimson時間16年前 (2009/02/13 20: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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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是1/2從哪兒來的.... 已劃定更新地區想推更新:人>3/5 地及樓板>2/3. 未劃定更新地區想推更新:人>3/4 地及樓板>3/4. 其實就是強迫,雖然數字不對. 所以更新條例其實是一個效力很強、很敏感的法律. 對人民財產權有某程度的侵犯性. 這就是為什麼要把門檻定那麼高的原因..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ocow時間16年前 (2009/02/13 20: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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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個標題問一下 =3=. 最近建商又來家裡盧小..... 1. 他說每15坪土地換一個車位 (我覺得有點少 @@). 我說停獎勒. 他說台北市政府沒停獎不好拿. 而且基地旁邊一塊小公園以後政府地下要蓋停車場(建商說的 = =不確定). 2. 叫我老爸簽都市更新計畫同意書 他說要送件給市政府的. 他說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時間16年前 (2009/02/13 1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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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新的都更法規定,都市更新條例的同意門檻自民國89年以來就是一直是一樣的. 1/2同意的規定是政府劃定的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這個是指因為天災或是重大事故而. 劃定的更新地區,一般狀況根本很少見。. 只有一半同意就可以更新,那不就是強迫另一半的人嗎?. 都更法規並沒有規定建商的合理利潤,都市更新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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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PC (一米陽光)時間16年前 (2009/02/13 0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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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被建商虎了,. 1.根據新的都更法規定,. 只要有一半的住戶同意更新,就可以更新,. 不需要全部的住戶同意,. 沒有什麼強迫更新,. 2.1:1交換也是騙你的,. 都更法規定建商可以取得合理的利潤(約10%的費用),. 都市更新的所有房子都是屬於住戶的,. 住戶可以根據其權益扣除建商的費用後
(還有1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risdeburgh (克里斯)時間16年前 (2009/02/12 11: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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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換肯定是不合理的,你想想,1:1和1:1.01相較就差了一二十萬,絕對值得好好. 計較。. 表面上1:1好像很合理,免費幫你換新屋。不過這個1:1坪數含有大量的公設,所以. 你家的房子一定會縮小。但事實上,樓梯間與若干公用設施、一定比例的陽台是不. 用計入容積率計算的,加上都更對容積率的獎勵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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