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買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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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爸爸無權代理,幸好房子尚未移轉所有權,所以相對單純。. 2.無權代理效力未定,但是顯然兒子不同意,所以契約無效。. 3.不過賣方可以要求爸爸損害賠償。. 4.現在的問題是對方可以要求怎樣的損害賠償?. 如果父子能夠舉出交易過程中的瑕疵. 嚇阻對方獅子大開口. 也許還能全身而退. (1)跟仲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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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 指定登記名義人還是簽約代理人. 兩個都會需要簽兒子跟爸爸名字. 法律效益也不同. 我非法律人. 但兩者一個沒多嚴重的毀約,無權代理+偽造文書,本票是偽造有價證券(非告訴乃論. 成年人。無精神相關疾病,非無行為能力. 亂簽名我不信. 至少行為人有能力娶妻生子,把小孩養大. 講難聽點,娶了老婆,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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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這房子到底買貴買便宜. 會漲還是會跌. 非本人簽約怎麼可以沒有提供授權書?. 提供授權書為什麼仲介跟代書不用與授權人照會?. 我們連簽委託書都是提供授權書給代理人請他找所有權人簽名才敢簽. 這個在簽約現場給爸爸簽授權書怎麼可能可以完全沒責任啊?. 當然這個原PO爸爸會有責任是肯定的. 但是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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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年初, 簽了房屋買賣合約, 屋主是太太, 洽談跟簽約都是先生. 看房到簽合約只花了兩天,賣方房子剛拿出來賣不到一週. 當天晚上在仲介公司談定價格,晚上大概9點多請代書來簽約,搞到10點多. 隔天晚上仲介打來說屋主不想賣, 仲介說他在跟屋主談談. 當天先生有簽太太的名字,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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