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房屋共同持分的拍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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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時間14年前 (2012/07/16 1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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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五位兒女共同繼承. 如果建物登記項記載權利範圍 每個人為1/5. 其中3/5持分的想賣. 可以參考土地法34條之1 執行要點第7項. 符合共有人過半 標的權利持有比例過半. 可以委託房仲賣屋. 若房仲成交. 簽約前必須讓買方了解. 2/5持分的 有房屋優先購買權. 買方這筆錢須提存到法院. 若2/

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ron0105 (Arron)時間14年前 (2012/07/16 11: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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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爺爺過世後留下台北市兩間房子由五位兒女共同繼承,. 但這兩間房子一直被其中兩位兒女佔有,因私下協調,佔有人只願意出低於行情價一半的價格承購,多次協商均失敗。. 請問解決方法?. 1.另外3/5持分的人可以找仲介主張把房子賣掉嗎?. 但如果佔有人妨礙看屋或交屋怎麼辦?. 2. 3/5持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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