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共同持分的拍賣問題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現在買屋必out)時間14年前 (2012/07/16 11:2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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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五位兒女共同繼承 如果建物登記項記載權利範圍 每個人為1/5 其中3/5持分的想賣 可以參考土地法34條之1 執行要點第7項 符合共有人過半 標的權利持有比例過半 可以委託房仲賣屋 若房仲成交 簽約前必須讓買方了解 2/5持分的 有房屋優先購買權 買方這筆錢須提存到法院 若2/5持分者願意購買 這筆買賣契約就要解除 原3/5持分者 必須寄存證信函通知2/5持分者 告知已成交 詢問是否願意購買 2/5持分者 若不考慮買 價款就依持份比例 分得價款 ※ 引述《Arron0105 (Arron)》之銘言: : 請問: : 爺爺過世後留下台北市兩間房子由五位兒女共同繼承, : 但這兩間房子一直被其中兩位兒女佔有,因私下協調,佔有人只願意出低於行情價一半的價格承購,多次協商均失敗。 : 請問解決方法? : 1.另外3/5持分的人可以找仲介主張把房子賣掉嗎? : 但如果佔有人妨礙看屋或交屋怎麼辦? : 2. 3/5持分的人可以找去法院申請法拍嗎?法拍完的金額再平均撥給持分所有人?是否會變成不點交價格很低? : 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 請知道解決方法的人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85.199

07/16 11:31, , 1F
其實面積跟人數都超過一半的話就直接賣,剩下不賣的兩位
07/16 11:31, 1F

07/16 11:31, , 2F
有優先承買權,要買就拿錢出來,不買就等房子過戶自己去
07/16 11:31, 2F

07/16 11:32, , 3F
法院把他自己的那一份錢領回來,股票大說的都很正確
07/16 11:32, 3F

07/16 11:37, , 4F
感謝2位的回答!
07/16 11:37, 4F
文章代碼(AID): #1G0ugJk4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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