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簽約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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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處理有了新進度. 因為這個物件有陽台外推+露臺外推 並加窗的情況. 就是前陽台的女兒牆打掉變成房間的一部分. 後面露臺從女兒牆做一個平台外推. 但是合約上面勾選增違建的部分卻勾"無". https://imgur.com/gxhadcK. 而且合約上面竟然把露臺寫到主建物...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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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毀買這部分我不討論. https://i.imgur.com/YIC36ry.jpg. 不過我紅色地方圈起來的有點怪怪的齁. 如果照原PO說的前面勾無想要隱瞞的話. 他後面那一欄幹嘛打勾?. 後面那一欄不是前面勾有才要勾的嗎?. 另外不知道他們的不動產說明書裡面有沒有寫清楚. 如果不動產說明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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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真心覺得原po 版友不要再計劃胡搞黑暗做法了. 做人不是這樣的吧. 簽約後不想購買 就明講自己太衝動 好好的跟屋主洽談就對了. 陽台外推什麼的 看屋參觀時早就知道了 何必裝傻. 多少也有因為都推好給你了. 使用空間大 而購買吧. 看看原po原始發文. 原本抱著只要能解約 即使損失目前已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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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我不是仲介. 但我覺得一堆沒買賣過的人瞎高潮真的ㄏㄏ. 首先就是此合約已經成立. 你要毀約你要上法院. 以此案來說,你要說服你不知道是陽台外推. ㄏ. 你覺得法官是智障嗎. 頂多是合約細部錯漏,然後房仲要負責更改產生的費用. 如果我是屋主,我直接拖到應款日,等到沒錢入帳我就直接搞你. 交易失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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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然人之間的買賣.. 也就是買賣雙方都是自然人,都是"大爺". 消基會消保官和法官都不會偏袒任何一邊.. 因為兩邊都是大爺..XD. 然後沒有三天審閱期,因為你不是買商品.. 簽約就簽約了,甚至口頭約都是約,你只要line上面有打字或是講話有錄音,就成立.. 違約只要理由不夠"可憐無奈痛苦",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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