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斡旋成立後 買方後悔不想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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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價格合意之後,大部分作法應該還是會約雙方請代書簽買賣契約. 簽買賣契約也是要押款項,通常是價款10%的本票,然後才約建商換約. 若你的賣方已經簽收斡旋單,代表同意價格,直接另簽本票款項轉訂金,效力也是相同. 任一方毀約,民事上就是訂金全賠,花時間跑法院,最後可能也只少賠一些些些. 至於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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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大概就是預售屋換約的deadline. 假如你真的決定要放棄的話. 建議你盡快跟屋主說. 因為他已經沒什麼時間可以賣. 當然也可以爭取減少一些違約金. 但是我認為屋主不一定接納. 搞不好他也沒有辦法去接. 不過理論上新竹不是很夯嗎?. 你試試看平轉. 搞不好有人接手. --. ※ 發信站: 批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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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的去年在預售屋禁止換約風聲出來之前, 追高購買人生第一間預售屋. 目前已給斡旋金, 屋主已簽名, 並約定今年5月換約. 當時房仲說怕屋主反悔, 建議斡旋金給160萬, 其中5萬是現金, 155萬簽本票. 當時小的也覺得房價會繼續飆漲, 於是就這樣簽 (只有簽斡旋書, 沒有另外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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