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徵求對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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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o (hi)》之銘言. 更正一下,投資方10年前就決定出售50%機會成本. 代表投資方已認定當時出售價格為獲利了結的價格. 10年後房子漲了,不僅可獲得僅有50%+10%的增值報酬. 還可回溯另50%的增值再+1X%的對沖報酬. 附加房價如果真的下跌,50%高價的提前退場. 我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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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一下不叫半價賣出. 這叫賣 50% 產權. 我順一下好了. 依照機會成本原則. 房子漲了,投資方多賺 10%. 房子跌了,投資方賠他該賠的. 投資方的成本是讓你免費住十年. 1/2 的 10 年租金. 暫不計算租金漲幅跟時間價值. 簡易換算成現價五年租金就好. 所以你整個合約就是選擇權概念. 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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