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真心覺得房仲業該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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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改成怎麼樣. 買方來. 看一兩間就阿薩力成交的. 這種仲介費0.5%. 唧唧歪歪看100間,還在那邊嫌東嫌西、開芭樂價、情緒化的魯空酸民. 這種仲介費每個月+0.5%,上限是10%. 然後仲介平台實名制,. 買方也實名制看房. 還有買方的瀏覽紀錄跟其他仲介業的好客評分. 好客評分太低的帶看要收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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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會講不需要仲介的這群人,到底是有多菜?. 還是只會用自己知識不足的腦袋在那邊蝦幻想?. 我真心覺得這世界蝦幻想的人超爆多,. 明明現在網路那麼發達,不懂得在網路上問多半有機會得到解答,. 再不濟自己身體力行多去接觸一些仲介就知道仲介的重要性在哪,. 阿不查也不做,只會靠自己蝦幻想,知識不足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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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交易所我很多年前就講過了. 這個方法才是對的. 但是很多人會失業. 如果交易變的簡單. 仲介跟代書都會失業(我比較喜歡這樣). 仲介也可以改成. 個案代銷. 先付簽約金跟屋主簽專任約. 賣價超過底價再對分. 這樣開高價的 仲介不會簽. 仲介也不會想用專約拖死屋主. 也沒有一般約做白工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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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87.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8434745.A.438.html. 好奇?你沒看過屋主跑路仲介接到案件隔天早上開放看屋. 中午十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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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提過應該比照股市交易. 成立房市交易所. 買賣房子必須如股票交易一般. 放到政府律定的網路上. 比照證交稅來改進現有的契稅增值稅合一稅. 房仲一律變成 "類公務員" (特許機構). (如同台電,台電員工不是公務員,. 只是臺灣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事業機構). 服務費一律由政府收,再分潤給"公務員"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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