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舊制財產交易-重購退稅 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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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相同問題想請教,以下是我的情境. 1.以小換大,舊屋102年購入、112年售出,故適用舊制. 2.舊屋的買價約2200萬,賣價2600萬,扣掉必要成本獲利約200多萬. 3.舊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現值在賣出時比例是1:3. 4.買新屋時新屋的房地比只有9%,買價約4100萬. 若核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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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有兩種:. 1.只看賣出當下的房屋評定現值*各地區每年更新的比率 併綜所申報 (通常100年前取得). 2.核實-已有實價登錄(101年8月後)或國稅局查得到原始取得成本. (賣價-買價-必要成本)*房地比 併綜所申報. 那重購退稅時的依據是?. 1.很好懂,賣的時候只用房屋現值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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