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其實買不起房 租房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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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oor2005》之銘言. 前陣子遇過類似案例. 1.女兒海外就業, 回國幫長輩尋屋. 怕被丟包直接婉拒看屋. 2.長輩親自尋屋. 告知子女一起住 看屋只有長輩現身. 原居住台北市區 退休計畫搬到新北. 提供地址 從捷運站走到房屋處都有困難. 每十分鐘摳一次 求救找不到路. 遲到半小時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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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政府不是不給你買房子. 現在只是限縮貸款的條件. 也就是不借那麼多錢給人買房. 但如果買得起. 別說第二戶 第十戶也可以買. 如果買不起的話 其實就改成租房就好了. 這幾年預售屋漲這麼多 能交屋的都是大賺. 那要是真的交不了屋. 政府我覺得可以幫忙協商不要賠違約金. 建商房價漲這麼多. 不交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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