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公寓走廊防火門上鎖阻止非該層住戶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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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一棟公寓的某一層樓住戶. 因為擁有整層樓住戶單位的所有權. 而自認為該層共同走廊部分(公設)也屬於其所屬之專有部分. 並擅自將該層樓共同走廊所有連接樓梯間出入口的門扇及防火門加裝門鎖並上鎖. 使其他層樓的住戶完全無法進入該樓層走廊. 請問這名住戶是否違法或犯罪了呢?. --. ※ 發信站: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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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問AI了。. 根據台灣法律,該住戶的行為可能違反以下幾項條文:. ###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第16條**(共同部分的管理):. - 公寓大廈的共同部分,包括走廊、樓梯、出入口等,應該由所有住戶共同管理。住戶不得擅自改動、封鎖或變更公共部分的使用狀況,這樣的行為會影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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