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是時候取消建商同業互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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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內的我必須說同業互保真是個爛制度. 雖然內政部有規定同業互保的門檻. 但開2間差不多資本額的公司又不是難事. 很多同業互保都馬是左手保右手. 一旦爛尾就是2個一起跑. 預售價金0控管. 一出事最衰的就是預售買方. 錢不知被用到哪去. 如果你看到預售屋合約是用同業互保的. 那風險真的很高. 建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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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屢保同業互保跟銀行信託兩樣,都一樣可以爛你尾. 同業互保通常是自家人或好友一起打拼的. 銀行有分是錢信託而已,還是要建金託管. 至於續建機制建金也不是笨蛋. 你擔保品剩餘價值,營造費用,營造商等都要夠格. 不然要肯殺建金太簡單了. 但所有機制裡面除非建金託管,建商給足夠營造費用,建金全程監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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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歹勢,原文恕刪. 小弟就是文中提及不學無術南部建商的開發部門. 我也沒有要洗地,事實上我非常認同你的觀點. 南部建商不學無術可不是自嘲. 大概八成的建設公司,法規不求甚解管理一蹋糊塗. 他們只是有錢,然後買地,剩下全都發包爽爽賺. 而且確實如文中所述. 在地建商找個非親非故的人頭. 開差不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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