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賣方要求提前撥款結案,只留20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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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1(53推 2噓 58→)留言113則,0人參與, 4天前最新作者wolf068 (狼)時間1周前 (2025/04/11 14:24), 1周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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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謝謝各位前輩,反正就讓賣方的問題依然是賣方的問題就好,我會堅持這個原則,謝謝大家的建議!. 想請教各位前輩,這是我第一次買房,有點不太確定目前的處理方式是不是合理。. 房價大約八百多萬,我貸款七成,目前已經完成撥貸,資金現在在履約保證帳戶裡面,還 沒結案。依合約內容,最晚交屋日期(剛剛打成過
(還有39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utorad (逆轉勝)時間1周前 (2025/04/11 15: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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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 履約保證機制的存在,就是因為房屋產權移轉和交屋本來就要花時間,再加進貸款方的銀行後,流程更複雜要分好幾個階段,所以把錢放在一個有信用的第三方機構,這樣可以確保買方不會付了錢沒拿到房屋,賣方不會房屋給了沒拿到錢。. 履保的核心就在於錢沒撥出去,一旦撥款結案,履保就不復存在了。叫代書寫什麼都沒用。
(還有19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1周前最新作者fiveoosoo (500)時間1周前 (2025/04/11 16:05), 1周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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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代書問的不是動撥,而是結案,動撥就是買方簽一張動撥同意書給履保公司. 履保才能出款給屋主,但是這時候還沒有交屋. 先結案的意思就是先交屋,因為交屋所以履保才會出款給賣方. 這樣他才有錢拿去跑他買的房子的流程. 對於這個交易的狀況則是,已經交屋了但是原屋主還住在裡面. 所以沒辦法做最後屋況確認,因
(還有5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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