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借出的錢要怎麼討回來

看板humanity (人性板)作者 (我不是阿宅~)時間19年前 (2007/03/06 18:12),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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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一下過來人的經驗好了! 反正都已經要走這一步了!沒所謂朋友不朋友!撕不撕破臉這回事! 不過最好下次借人家錢之前要考慮好幾件事 1.他的本名 2.通訊地址與戶籍地址 3.請對方簽本票 4.票面金額要大於實際借出金額的1.3或1.5倍 5.確定他有給你身份證正本或影本 6.要記得借金不要超過5萬 現在當他不還錢的時候!接下來就是該債權人作業的時候了 將本票拿去公證!(民事申請強制執行) 以民事法的方式去辦理,因為這不是刑事案件!你也無法舉證他有詐欺之嫌!所以這是比較方便的方式 通常法庭會以債務人的戶籍地作為依據 所以當他在台北跟你借錢!而他老家在台東>>那麼你可以不用借他了!因為你會處理的 很麻煩(因為法院會發文要你到對方的戶籍地) 法院有範本可以讓你參考,你要寫本票的強制執行命令>>要他付錢 這部份會有幾種情況: 1.運氣好的話!可以扣他的每個月月薪1/3!當金額達到時 法院會叫你去院所提錢或者你可以跟債務人公司的會計或法務要求 執行此項命令 2.對方根本沒錢還或避不見面!所以這時候法院會給你債權憑證 此憑證有效期5年,當期限快到了!你可以跟法院換新的!以延長時限 你可以用此文件到各區的國稅局查他的動產與不動產! 不過通常是沒啥用就是了!當初欠我錢的人還被我查到名下有BENZ c240咧 通常一般人一定都會工作,一定會有收入!所以當你有這些文件時候! 隔一段時間去查就應該會有對方的薪資收入!不要怕麻煩!應該會要的回來! 由於這些過程會讓你付出勞力時間與金錢!所以當他跟你借3萬時!你就要跟他多 開些金額如本票開4萬!到期日一定要寫!而且本票一定要他本人簽名最好蓋章 或是借款3萬!實拿2萬1!這樣你才不會"了錢"! 反正他不借就拉倒~沒差! 最好你可以扣住他的身份證正本! 這樣你可以玩的花樣就更多了! 這些是我以前遇到的實際情況! 當對方被強制扣薪時!一定會回頭找你!千萬甚麼都別答應他! 也不要跟他私下見面!反正一切公事公辦! 存證信函的效力沒有比這大.對方會完全不甩! ※ 引述《LN21 (leanne)》之銘言: : 我已經打算寄存證信函了,雖然有要不回來的準備,但是就是有種不甘願的感覺 : 只是我不知道他老家的地址,在尋人版上我有po消息,希望能找到人 : 請大家去看看,多些人知道比較好找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237.220

03/06 19:41, , 1F
這位原PO真是高手阿~!!!= =+
03/06 19:41, 1F

03/06 20:20, , 2F
推這篇
03/06 20:20, 2F

03/07 01:50, , 3F
寫得好呀 !
03/07 01:50, 3F

03/07 21:41, , 4F
本票面額是必須還的錢嗎?那如果故意拿本票打官司不就多坑
03/07 21:41, 4F

03/07 21:42, , 5F
借款者的一萬元?
03/07 21:42, 5F

03/08 18:06, , 6F
坑??這只是反應道德風險的應該報酬吧!到底誰坑誰..
03/08 18:06, 6F
文章代碼(AID): #15xJv-az (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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