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友人] 我是不是很小氣的人??
※ 引述《Bluefin (bluefin)》之銘言:
: 跟一群朋友在星巴克聚餐,除了買杯咖啡喝,
: 我買了一盒星巴克的蔬菜棒,大約55元吧,準備聊天結束帶回家當宵夜。
: 因為我要提早回家的關係就提早走,就忘記把桌上的蔬菜棒拿走。
: 回到家之後,我打電話給朋友A男問說,我的東西是不是忘在桌上了,
: A男說B男拿回家吃了。
: 事後B男完全沒有傳簡訊或用任何方式告訴我。
: 下一次聚會,提到這件事情,B男也覺得是我自己忘在那邊的,他沒必要表示什麼。
: 我care的事情是,B男是一位小兒麻痺患者,他走路用柺杖不方便,
: 我對他很好,每次都扶他走路,把他當好朋友看待。
: 而後來跟B男聊到這件事情,他給我的感覺是,
: 他拿走那盒蔬菜棒不是因為怕我有所損失才幫我吃,
: 而是當作反正我掉在那邊,與其被當作垃圾丟掉,不如讓他拿回家吃。
: 後來聚會,有疙瘩感覺,我就不喜歡去扶B男,也沒有像之前熱情跟他說話。
: 雖然沒有吵架,表面非常和平,但是心底已經默默對B男大扣分,想當普通朋友就好
: 這整件事情A男都知情,他最近寄信來跟我說,我這樣改變態度對待B男太小氣了~~
: 我想問大家,如果是你們遇到這樣的事情,完全都不會介意嘛?
: 請問我這樣就對朋友扣分,算不算是很小氣的人呢? 謝謝!
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樣是小氣,如果是我也會這樣吧..
雖然幫助肢障者是好事,但又不是義務,是要發自內心的
相同的,肢障者習慣別人的幫助之餘,也要對幫助自己的人懷有一份感激才對
可是這件事情上看來,B似乎根本不當一回事,連A都覺得原po幫忙是應該似的!
因為如果是一個對我有恩惠的人,他的東西我不但不會隨便碰,還會幫忙留意轉交
平常被照顧很多,這正好是可以回報的機會啊..
可是B竟然看見它留在桌上,明知道是原po的,還是先吃再說,更遑論知會一聲
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如果是手機留下,難道也可以接收嗎?不能因為蔬菜棒55元
就可以隨意處置吧!甚至後來也沒有道歉,很失禮吧...
另外,如果B是一般正常人士,有些人就會不爽這樣亂吃不當一回事的人啊
為甚麼變成肢障者就必須包容、原諒?該讓他知道這是不對的,這是身為朋友的原則
不因為他的身分而有所區別。尤其原po平常都一直幫助他...嘖嘖...
再者,A當然會講這種風涼話,因為反正不是A的損失,勸和只要出一張嘴就夠了
如果換做是A,恐怕他內心也會暗暗不爽吧...要是A對原po改變態度這麼有意見,
那以後幫助B的輔助人就交給A去做啊!
這麼有愛心就去做啊,幹嘛還發信指責原po小氣,好像自己很有愛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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