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貨運單據的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夢想實踐家)時間17年前 (2008/07/23 22:18),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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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出貨到印度的客人 該印度的客人有一個新加坡的分公司 今天新加坡的分公司寫信告訴我關於B/L的資料 告訴我NOTIFY(貨到通知人)要寫印度那邊的資料 而on account of 是新加坡分公司的資料 那請問向貨運單據(P/L或者invoice上) 應該要寫那一邊的資料才對阿 希望大家能替我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0.133

07/23 22:30, , 1F
意思應該是新加坡公司下訂單,請負擔貨物費用,所以
07/23 22:3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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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ccount of新加坡公司,另外多一欄做shippe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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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三角貿易的狀況) 文件提供給新加坡即可
07/23 22:31, 3F

07/23 22:31, , 4F
或是會做一轉單文件給印度報進口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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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32, , 5F
第一行錯字: 新加坡公司 "應"負擔貨物費用
07/23 22:32, 5F
文章代碼(AID): #18XpsjzW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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