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 三角貿易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阿咪)時間16年前 (2010/01/30 00:38),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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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如果說三角貿易,角色如下: A - 日本公司 B - 台灣公司 C - 義大利公司 貨從台灣(B)出到義大利(C), 出口地費用&海運運費由台灣B公司付, 但提單上shipper要做日本的A公司。 這樣子的作法會不會有任何的問題呢? 因為問了幾家forwarder好像每一家的答案都不太一樣... = =" 有的好像說OK只要shipper不要秀出地址電話等就可以 可以煩請板上大大先進們為小弟解答一下嗎? 感激不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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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們公司不管從哪裡出貨提單上的Shipper都show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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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5:37, , 2F
台灣的公司名,若要保障B公司權益可請FWD在提單上加註B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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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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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05:43, , 4F
或是加註B公司on behalf of A公司....點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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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35, , 5F
got it~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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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很多都這樣吧 賣家不想讓買家知道貨源所在 都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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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7:28, , 7F
這也是FWD能生存的一個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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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OmyNVQ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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