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來料加工出口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tu me manques)時間14年前 (2011/08/03 22:37),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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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假設工廠為來料加工廠從大陸廈門進口原料, 一般正常情況下也於廈門出口到世界各地給客戶, 交易條件為FOB Xiamen, 但常常遇到些中東或是印度客戶要我把貨出到其他地方, 如 寧波 合併其他貨物 出口 (以其他公司名義) 這樣是否算違法? 還有我該如何解釋客人才能理解呢? 頭痛~ 客戶堅持他付錢就是老大 他想從什麼港口出貨是他的自由... 問題據我所知, 來料加工廠有核銷的問題吧.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客戶想出貨到寧波併貨我是否可改以內銷交易(報RMB價錢) 即可行呢? 希望有人可以給我意見了 先謝謝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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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與客人解釋若是去併櫃的話, 提單+商檢+報關都要分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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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其它公司名義的話, 將無法退銷及作核銷, 是大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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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內銷的話就要加17%的稅, 客人或對方工廠應該不買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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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因為你是報FOB XIAMEN, 併櫃的內陸運費也應該和客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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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客人不接受分別報關出2套提單, 那可能就無法併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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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0:17, , 6F
thank you for the ad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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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問題找一個物流園轉一下就好了,視同出口
08/14 22:54, 7F
文章代碼(AID): #1EELr4qJ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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