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 代工兼Drop Shipping的稅務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bebe)時間9年前 (2016/04/25 15: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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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公司的品牌產品在台灣接單, 委託美國當地的工廠生產、並直接出貨給美國當地的消費者。 請問這樣會產生美國來源所得被課稅嗎? 目前是知道會有同州銷售稅有10%左右要付給代工廠, 也知道單純中間代銷不會有美國所得稅的問題。 不過我們打算採取的作法似乎不單純只是轉單 而是有發包,用的品牌也是我們自己的 (對美國消費者來說就是Made in USA的外國品牌) 不知道會不會被課所得稅? 請各位指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461569995.A.2CA.html
文章代碼(AID): #1N7SdBBA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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