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 出口加工再復運進口報關問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老林)時間10年前 (2016/05/04 16:52), 10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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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公司目前要出口零件加工後再運回,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狀況,查過資料也電話詢問過海 關,但還是有些問題想要請教。 出口(走快遞,統計方式報G5 95) 1. 關務署網站寫"委外加工原料出口報關前,檢附委外加工合約、國外加工廠之生產執 照、國外加工製程說明書、加工過程使用或添加之主要原料、預估用料清表(包括耗 損率)及物料說明表等文件",但快遞報關師告知只要在INV上註明回貨的品名、型號 、數量及損耗率即可,不需要附那麼多資料。請問是否有前輩處理過類似案件,最後 真正需檢附的文件有哪些? 2. 再進口時走的是海運,需要與原出口貨物留樣作核對,是否有遇過出口時海關不留樣 的情形? 若有的話,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66.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462351964.A.31E.html ※ 編輯: jui7548 (59.124.66.232), 05/04/2016 17:47:15

05/09 08:41, , 1F
1.我太久沒遇到了 記得是用料清表-預計加工方式 加工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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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之類的2.有遇過不留樣 海關直接拍照存檔 如果海關沒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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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 復進口時就會以所附文件審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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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ARXSCU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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