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陸進口產品給其他廠商加工後

看板intltrade (國際貿易)作者 (小栗倫)時間1周前 (2024/12/09 20:30), 1周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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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專業達人 弊司=A,成品從大陸進口到台灣 加工廠=B,貼合他們的產品在A產品上 日本客人=J 客人J 分別跟A, B 下單。 流程是A國內出產品給B做貼合, 從B出口貼合完的成品給日本客人 B用來料加工的名義出口,出口文件上完全沒有A產品(因為不是B跟A買),那是否A也可 以做出口報關?但是我一直查不到這樣的話出口流程要怎麼走?客戶那邊進口應該也會有 問題 求解,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34.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733747432.A.C7E.html ※ 編輯: ogurishun (61.70.34.20 臺灣), 12/09/2024 20:31:18 ※ 編輯: ogurishun (61.70.34.20 臺灣), 12/09/2024 20:32:02

12/10 10:55, 1周前 , 1F
如果B在保稅區或保稅工廠,A可以用出口申報入區(廠)
12/10 10:55, 1F

12/10 10:55, 1周前 , 2F
如果不是,那你就是國外於國內採購,屬於國內銷售...
12/10 10:55, 2F

12/10 10:57, 1周前 , 3F
比照去國外買東西,當地直接用(國內用),帶回來(出口)一樣
12/10 10:57, 3F
文章代碼(AID): #1dLkBen-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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