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出口到伊朗,稅則與產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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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jhj914時間2年前 (2022/10/08 06: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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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有伊朗的新客人,訂了一批零件,但是有指定稅則,包括產證上的稅則也要一致. 公司產品的零件有兩個稅則可以通用,以往出伊朗都用沒有管制的稅則,另一個有管制(戰略性高科技產品)要做申請才能出口. 但是客人指定的稅則是管制的,要求產證也要這個稅則,產證跟著報單申請,那我們就只能用管制的稅則嗎?不能用

推噓0(1推 1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Furcal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在哪)時間2年前 (2022/10/08 2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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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講,稅則沒有什麼「兩個稅則可以通用」這回事,. 一定有一個比較適用的,按規定該歸哪個就哪個,. 客人指定的稅則也不一定是對的。. 如果明明應該歸有輸出規定S03的稅則,. 你卻歸了別的稅則,被查到就會被處分。. 伊朗是管制地區,是刑事的,被查到會被移送法辦。. 貿易法第27條參考一下:. 輸出入
(還有1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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