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臺原法律事務所徵律師及行政助理已回收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ORION)時間6年前 (2019/12/02 17:07),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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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臺原法律事務所 【工作職缺】 受僱律師、實習律師、行政助理 【工作內容】 受僱律師與實習律師: 接見、訪談客戶。 卷宗資料整理、書狀與法律函件撰擬、蒐尋相關見解、研究法律問題、提供法律事務參考依據。 閱卷、出庭、出席相關會議或調解會議等。 回覆客戶諮詢之法律問題及提供法律意見。 依律師法第 20 條規定辦理相關登記及依法得代理之事務。 至客戶處協助處理法律相關事務。 精進及更新法學知識,製作法學教材與教學。 其他相關工作範圍內事項。 行政助理: 接聽電話,接待及引導當事人。 整理卷宗及檔案,維護資料庫及控管案件進度。 至公務機關查調資料及法院遞狀。 收發信件及公文。 其餘律師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受僱律師: 2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實習期滿,無單獨訴訟經驗者 法律學系所畢業。 具備英文等語言能力四技能中等以上。 具備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電腦軟體使用能力。 可獨立進行訴訟程序。 有實務工作經驗者。 實習律師: 具備英文等語言能力四技能中等以上。 具備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電腦軟體使用能力。 行政助理: 具備Word、Powerpoint、Pages、Keynote等電腦軟體使用能力。 開朗樂觀且具有熱忱服務的精神,具有英文或法學基礎能力者尤佳。 【工作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260號11樓 【工作時間】 8:30~17:30 【月休】 週休二日,月休八天 【薪資範圍】 受僱律師:有單獨訴訟經驗者經常性薪資達55000元或以上;無單獨訴訟經驗者經常性薪資達40000元或以上 實習律師:25000~35000元 行政助理:經常性薪資達26000元或以上 【需求人數】 各1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張小姐 ccy0814@taigoan.com.tw 【其他備註】 意者請直接將履歷表及自傳寄至上述E-mail,確認後通知面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575277643.A.99A.html ※ 編輯: ww1234528 (114.32.122.44 臺灣), 12/03/2019 20:17:42
文章代碼(AID): #1TvDHBcQ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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