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士林]法官學院/聘用副研究員已回收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藍色鱈魚香絲)時間4年前 (2022/01/11 09: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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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法官學院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甄選聘用副研究員 【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案及註釋書等編譯與撰擬相關課程講義。 二、研究中日法制實務運作及協助其他有關中日法學專業事宜。 三、本學院國際交流事項之接待與翻譯及與國內學術機構合作之聯繫。 四、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須具備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法律相關學系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法學專業與中日文研究、寫作 、翻譯等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法律相關學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法學專業與中日文研究、寫作 、翻譯等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認工作性質程度相當 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法學專業與中日文研究、寫作、翻譯等相當之 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 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彈性上下班刷卡制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每週一至週五,週休二日同公家機關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學員/員工餐廳、咖啡廳、圖書館、可使用體育設施及游泳池等設施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動部於111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5,25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視所具學經歷資格條件,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規定 支給,起敘範圍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薪點124.7計算,分別為大學360薪點(每月約44892 元)、碩士392薪點(每月約48882元)、博士424薪點(每月52872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525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視甄選成績擇優正取1人,備取若干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電洽(02)8866-4433分機674研究發展組鍾先生 【其他備註】 於111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報名表、自傳、日語能力證明等文件至本學院研發組 。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參考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及本學院 (http://tpi.judicial.gov.tw)網站/徵人啟事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3.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641864229.A.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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