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徵計畫助理1名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計畫助理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滿經主管考核合格者,繼續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原則上一年一聘,依考核表現續聘。
【工作內容】
(一) 微學分課程(校)、學習坊課程之執行及管理
(二) 推動與執行微學分課程學分認列
(三) 學生學習策略工作坊(校)
(四)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與中心業務處理
沒有內容 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熟悉電腦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基本文書軟體)
2. 具團隊合作精神、有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3. 具備學習精神,願意學習新的教學型態之推動。
4. 對新科技實作、創新創意課程推廣有概念者尤佳。
消極資格條件:
(一) 非屬機關首長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協同主
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
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計畫另有規定者,依該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8:00-17:00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月休】 周休二日,遇國定假日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年終1.5個月(按到職月比例計算)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月起薪)。
※行政院勞動部於114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8,59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未達28590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03)5712121轉50137李小姐,weilin@nycu.edu.tw
【其他備註】
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
教學發展中心計畫助理_(姓名)」,於114年7月9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
weilin@nycu.edu.tw)。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
或運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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