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看病分普卡金卡 醫病雙輸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既自戀又壓抑)時間17年前 (2008/07/04 06:46), 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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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看病分普卡金卡 醫病雙輸 2008-07-04 中國時報 【劉競明/北縣林口(主治醫師)】 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 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070400164,00.html 縮短 http://0rz.tw/e34pt  日昨健保局總經理為了吃緊的健保財務,竟異想天開想以所謂普卡、金卡 、白金卡及無限卡的「分級套餐」方式,做為二代健保的改革方案之一?筆者認 為:完全不可行,而且會落得「醫病雙輸」與極差的社會觀感!  試想當一位金卡或無限卡的病患進入診室,難道小姐必須先起身恭迎並說 「早上好」;醫生看診時就必須「仔細」看診,每診也必須至少看三十分鐘,才 能有別於過去陽春麵或未來「普通卡」式套餐之病人,才能符合「績效成本」的 原則?這樣大概只有增加民眾不滿及醫療糾紛的發生率。  其實健保局擬採此「套餐」方式給付,係留存著將來在「臨床診療準則」 實施時的伏筆。未來的醫療保險業者,不論是現行的「單一制」或未來可能的「 多元化」保險人,均可依不同保費標準而提供不同臨床指引,那麼「醫師則可以 有不同程度的注意義務」?筆者上周在台大舉辦的醫界與法界人士的「實證醫學 與法律研討會」中,曾提問且引起辯論,法界人士亦期許在未來「臨床醫療準則 」建構完備後,將無異議的可將其使用為醫療糾紛處理的「審判標準」。  看來這樣的健保套餐將誘導使醫師在看診及手術時採取不同「程度」的注 意義務,果真如此,「醫師行業仍將是犯罪率最高的一群且將來依然會用『刑法 』伺候」,值此大學指考結束之際,未來想從事醫療行業的同學們,不妨以此訊 息做為參考。 [轉錄結束] -- 我只是轉錄, 請不要噓我... (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4.82.192.209

07/04 07:12, , 1F
分級的是給付範圍吧?不是醫生的專業判斷有分級
07/04 07:12, 1F

07/04 07:16, , 2F
我對黃字的部分很感冒,法界都是一群腦殘
07/04 07:16, 2F

07/04 07:22, , 3F
就算去刑化成真, 民事庭還是可以讓你變被告啊. (嘆)
07/04 07:22, 3F

07/04 09:59, , 4F
我猜想整個研討會應該是黃字部分無法完全涵蓋的
07/04 09:59, 4F

07/04 10:08, , 5F
出了醫療糾紛, 金卡賠1000萬, 普卡只賠10...是這樣子嗎?
07/04 10:08, 5F

07/04 12:41, , 6F
法界都是一群腦殘
07/04 12:41, 6F

07/04 18:05, , 7F
有診療指引, 更慘!! 那些腦袋控苦力的人, 哪知道診療
07/04 18:05, 7F

07/04 18:06, , 8F
指引是怎麼回事, 後來變成, 沒有100%照指引的人-->過失
07/04 18:06, 8F

07/04 18:06, , 9F
所以維他命B1過敏-->指引沒有說要打B1-->過失!!!!!!!!
07/04 18:06, 9F

07/04 18:07, , 10F
有幾個病人可以100%照指引的呀, 美國弄這種東西出來
07/04 18:07, 10F

07/04 18:08, , 11F
原意也不是把醫生手腳綁死, 但台灣人卻可以用這種東西
07/04 18:08, 11F

07/04 18:08, , 12F
加上法官的"配合", 把醫生告死!!!
07/04 18:08, 12F

07/04 19:08, , 13F
就算沒有國內的臨床指引, 也已經有一大堆國外的了...
07/04 19:08, 13F

07/04 19:10, , 14F
亂告和亂判的問題, 也不是單靠臨床指引就能解決啊.
07/04 19:10, 14F
文章代碼(AID): #18RLRTo7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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