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舊聞] 年產值180億 馬英九推廣國際醫療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杜愛文)時間17年前 (2009/04/07 20:4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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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cimo (excimo)》之銘言: : 完全不可能實現的計劃 : 因為我們還是規定醫療行為不得廣告 醫療法 第 五 章 醫療廣告 第 84 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 85 條 醫療廣告,其內容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二、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三、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四、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 五、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 利用廣播、電視之醫療廣告,在前項內容範圍內,得以口語化方式為之。 但應先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 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之資訊,除有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各款所定情形 外,不受第一項所定內容範圍之限制,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6 條 醫療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二、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 三、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 四、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 五、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 六、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 七、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第 87 條 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之發表、病人衛生教育、學術性刊物,未涉及招徠醫 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 -- 冰磧石雜記 http://duarte.pixnet.net/blog 雜亂無章的文字堆積, 酷寒且堅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97.4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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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醫 關心您的坐骨神經.....規避方式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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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這麼說的話,電視上的牙醫廣告豈不是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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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是又不是不能做 做了了不起罰點小錢 連賺的零頭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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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後台夠硬 定期交點贊助給立委 根本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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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sqkUMU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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