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 嗎啡成癮患者騷擾急診醫師以妨礙公務罪論處!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只願君心似我心)時間16年前 (2009/06/25 16:55),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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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 迫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把急診醫師當作公務員 也必須要有強暴脅迫之行為 才能夠成立妨礙公務罪 光是騷擾應該很難 ※ 引述《ChienLijen (累…死…了)》之銘言: : 最近收到的轉寄信件 : 我個人是很支持 : 之前就碰到過病房不給打Demerol : 病人就AAD到急診打 打完又回病房住院的案例 : 寄件者: maxchien <maxchien@mail2000.com.tw> : 主旨: Fw: 各位先進 是否贊成連署 嗎啡成癮患者騷擾急診醫師以妨礙公務罪論處! : 收件者: : 日期: 2009年6月22日,一,下午8:49 : 抱歉打擾 ! 各位急診醫學會員先進 : 我是成大簡立建醫師 : 因為最近和幾位同是在急診工作之醫師討論 : 發覺仍有許多止痛藥成癮患者 : 四處騷擾急診醫師 : 尤其是在深夜 或是 酒醉後到急診來 : 要求急診醫師 施打 嗎啡類止痛針劑 : 有些也已通報健保局 : 但是往往藥局會事後 再發給醫師一張建議不要施打之通知 : 根本於事無補 也無濟於事 : 找來警察 他們多認為是醫療糾紛 不願意介入! : 在下和幾位急診先進 研議 : 因為責任救護醫院急診根本難以拒絕病患 又無法停診 : 而這些成癮者要求施打之嗎啡類藥物為政府列管之管制藥物 : 似乎有構成 [準執行公務] 之要件 : 是否可以通過全國急診醫師連署 : 來讓 政府 衛生署 健保局 警政單位 共同來正視這個問題 : 所以本週急診年會 我和幾位朋友們希望能推動連署 : 會有兩個方式來進行 : 一是以電子郵件 : [ 是否贊成連署 嗎啡成癮患者騷擾急診醫師以妨礙公務罪論處? ] : 麻煩您回覆電子郵件 : 說 贊成 以及您的姓名與工作單位 : 這就視為您簽名贊成 以上議題 : 二是以附件之連署書 簽名 : 寄回台南市勝利路138號 簡立建 收 : 或許這樣不能成功完成我們的理想 : 不過這會是我們在急診工作的醫師 : 邁出保護自己權益的第一步! : 發出我們的聲音 就是第一步! : 謝謝您的寶貴時間! : 簡立建 敬上 : PS 當然 這封信件不代表成大醫院之立場!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7.3

06/25 23:41, , 1F
而且醫師已經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了
06/25 23:41, 1F

06/25 23:42, , 2F
前提不成立後面都不用說了
06/25 23:42, 2F

06/29 23:30, , 3F
看清楚點,簡醫師說的是『準』公務員,雖然他的理由也很牽強
06/29 23:30, 3F

06/30 22:04, , 4F
我只看到準執行公務,沒看到準公務員,請問在?
06/30 22:04, 4F

06/30 22:04, , 5F
另外,刑法沒有準公務員這回事
06/30 22:04, 5F
文章代碼(AID): #1AGpjgAz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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