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陽明醫院 病患轉院(人球?)事件系列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一星如月)時間16年前 (2009/09/03 23:3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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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tiola ()》之銘言: : 看了不同媒體的報導, 不負責任猜測事件發生順序是這樣 那我也不負責任(:p)來研究一下哪裡可能有問題 : 病發, 送陽明ER 家屬自送?EMS送? 是否第一時間即懷疑為心血管問題須送至可實行PCI之醫院? 這病史不詳而且可能也不是這次問題的重點。 : → 陽明: 設備不足, 聯絡榮總 沒問題,依家屬要求(?) : → 陽明: 榮總說現在ICU沒床, 告知家屬, 幫轉仁愛好不好? 正確,符合轉診原則,且為同醫療體系,為後送醫院沒錯。 : → 家屬: 我們一定要去榮總 ??啊這不就是星星王子事件? 當初要來台大就跟他說沒床,硬要來這邊,然後要告台大說不收。 後來轉北醫,北醫救了他一命,又要告北醫說裝ECMO害他截肢。 又扯遠了,不好意思。 : → 陽明: 可是榮總說沒床, : 我們無法開立轉院通知, : 如果你們堅持一定要去榮總, : 只好請你們先辦出院, : 且不能 "免費" 派救護車跟隨車人員 這可以討論一下, 去年七月公布的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其實有一些相關規定, 不過當然也不可能寫的很死,大部份都很模糊, 大家也都知道病人或家屬愛轉去哪就轉去哪, 反正到了醫院能接也好,不能接也好,就是要負責, 家屬一點責任都沒有,好了不會感激你,沒好告你就對了,立於不敗之地。 轉診通知應該還是可以寫一寫, 堅持要去非後送醫院簽個AAD也可以,我覺得這是形式問題, 重點大概是怎麼和家屬講,不然就像這個例子一樣, AAD也簽了,告一樣照告不誤,人球二字再次出現,醫院一樣是啞巴吃黃蓮。 非院內或相關體系轉診本來就不能免費派救護車吧? 這我不太清楚…醫院有沒有規定這種情形可以用經費支出就不知道了。 不過如果前提是醫院自己有後送醫院,也有院內救護車可後送, 但家屬要自己送別家醫院,那不是應該自己承擔這筆費用?這不會很難懂啊。 : → 家屬找"朋友" "協助轉診" (喬床位? 先送去再說?) …很多時候上面的大頭都當好人,都說送來再說, 結果不是急診頭大,就是管床的醫師或值班的醫師頭大, 他最後只要負責出現讓家屬感激就好了,這種事太多了… : → 家屬 "萬般無奈" (被迫?) 簽了AAD, "自費" 請救護車去榮總 同上,簽了也是可以不算數的。 : → 覺得陽明服務不夠親切周到, 越想越不爽 醫院是服務業啦,讓客人不爽就是罪該萬死, 轉診就是人球啦,不用講什麼理由, 跟媒體控訴就對了,記住,轉診 = 人球! : → 陽明給2500元的救護車費用當作慰問金 : → 家屬還是很不爽, 找議員, 開記者會 這麼少真是太誇張了,生命是無價的, 難怪人家還是不爽,要找議員主持公道, 台灣的議員和立委都比醫師懂得看病啊。 : → 程度都很好的記者們: 醫院差勁又過份, : 逼簽切結書, : 怎麼可以踢人球呢 : → 千錯萬錯都是醫療人員、機構、制度的錯, 病人和家屬不會有錯 (誤) 怎麼會誤呢? 您的結論我只能說 "中肯" "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43.235

09/03 23:47, , 1F
緊急傷病患轉診辦法"不"適用住院病人?
09/03 23:47, 1F

09/03 23:48, , 2F
我有看過這種說法....
09/03 23:48, 2F

09/04 09:04, , 3F
"中肯" "推"
09/04 09:04, 3F

09/04 20:55, , 4F
看不出來「免費」救護車的道理,健保有付嗎?醫院活該要出錢?
09/04 20:55, 4F

09/04 20:59, , 5F
如果是市醫自己聯絡轉的就免費 (好像是市政府出錢)
09/04 20:59, 5F
文章代碼(AID): #1Ad-BzfW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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