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甲狀腺全割沒告知 慈濟判賠50萬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The dark knight)時間15年前 (2011/02/10 22:46), 編輯推噓14(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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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0/1/2m6ta.html 更新日期:2011/02/10 20:05 台北一名病患,先前被診斷出一側甲狀腺有腫瘤,需開刀切除,但手術後他才知道兩側 都被切除,未來將終生服藥,他氣得提告求償。法院最後認定,院方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才導致病患無法在手術前,仔細考慮是否要保留器官,因此,判決醫院和醫師須連帶 賠償病患50萬元,全案可以再上訴。(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吳姓病患兩年前,在新店慈濟醫院被診斷出,頸部疑似患有惡性腫瘤,因 此被安排由一般外科的賴姓醫師,替他進行切除腫瘤手術。手術前,吳姓病患簽下同意 書,但手術結束後,醫師告知他,已將他左右兩側所有的甲狀腺切除,以後病患終生服 藥,維持正常生理機能,否則可能有生命危險。吳姓病患氣得向醫院求償!吳姓病患出 示同意書說,上頭只記載為右側甲狀腺全切除術,而醫師也只告知他這是個小手術,並 沒有說會全部切除,讓他連考慮和選擇的機會都沒有。但醫師辯稱,在門診、術前訪視 和切除前等三階段,都清楚告知病患,如確定是惡性腫瘤,將全部切除。 法官最後認定,醫師未盡告知義務,才會剝奪病患選擇身體的完整性和自主權。法官還 斟酌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跟手術後,生活上所面臨的不便,因此,判決慈濟醫院 和賴姓醫師須連帶賠償50萬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28.195

02/10 22:49, , 1F
另一個時空:惡性腫瘤未切除完全 慈濟判賠XX萬
02/10 22:49, 1F

02/10 23:05, , 2F
講了沒聽進去 或是忘了 也可以說醫生未盡告知義務啊
02/10 23:05, 2F

02/10 23:20, , 3F
只有A,B的選擇題, 而且不管選哪個答案都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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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3:21, , 4F
題目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改考卷的人...
02/10 23:21, 4F

02/10 23:45, , 5F
靠!這是什麼鳥??講了忘了或聽不懂就說未告知喔?X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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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3:46, , 6F
如果手術中有告知家屬並取得家屬同意就應該沒事吧...
02/10 23:46, 6F

02/11 00:19, , 7F
那不然一律只切一半好了 叫醒病人再問他要不要切另一半
02/11 00:19, 7F

02/11 00:20, , 8F
這很奇怪啊 病人說醫生沒講就真的沒講?病人跟法官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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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0:20, , 9F
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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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1:26, , 10F
沒全切除的話, 應該是賠XXXX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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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1:28, , 11F
同樓上 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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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1:45, , 12F
[新聞] 甲狀腺癌未完全切除 慈濟判賠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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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6:41, , 13F
[新聞] 醫師明知道是甲狀腺癌卻只切右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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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9:45, , 14F
以後是不是所有講完的事項都要病患及家屬在病歷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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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1:17, , 15F
不管怎樣就是要填手術同意書!!(不管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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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5:23, , 16F
手術同意書有屁用,你想這病人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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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8:49, , 17F
簽名跟同意書一點用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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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8:49, , 18F
奇怪原來這群唸法律的人心裡不希望台灣的醫療環境進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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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4, , 19F
這應該是術中送冷凍切片知道是惡性才做雙側的吧,那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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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5, , 20F
大家記得術中都別送frozen,反正再開第2次多賺一次,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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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6, , 21F
第2次可能會沾黏比較難開,記得跟病患説難度增加可能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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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7, , 22F
保證不會傷到RLN,請再自費使用monitor再撈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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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8, , 23F
好醫生真是良心被狗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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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00, , 24F
如果他在術中跟家屬說明時有填手術同意書則沒有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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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01, , 25F
告知義務的責任,判決也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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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41, , 26F
法律人的思考邏輯真的跟醫師的思考邏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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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42, , 27F
有些有學過法律的醫師,寫出來的病歷感覺像在寫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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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43, , 28F
然後還會把手術同意書都套成Form然後打在P-N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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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43, , 29F
那位主任曾經幫大家上一堂課"如何寫一份合法的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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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45, , 30F
醫師想的是如何處理病人的問題可以一勞永逸或是最有幫助...
02/11 21:45, 30F

02/11 21:47, , 31F
法律人想的是如何走才是照程序來...即使可能會增加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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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51, , 32F
醫師的訓練從小就是每個病人Case by case,即使有Guid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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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53, , 33F
當國考考"惡法亦法"的申論題,就知道法律人的腦袋被訓練成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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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2:06, , 34F
沒有說怎樣比較好,但當醫師要搞清楚那些法官檢察官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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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0:15, , 35F
學法律這麼久,當然惡法也是法!!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02/12 10:15, 35F

02/12 14:21, , 36F
我推樓上~ 黑暗法界也是法界啊, 拿著判決書殺人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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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26, , 37F
這不是少數個人的問題, 但一樣是體制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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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27, , 38F
醫界與法界境遇相差何其大... 一個救人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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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27, , 39F
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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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3:50, , 40F
惡法你可以不要引用, 知道惡法還拿來用就是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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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23, , 41F
我有疑問 覺得法官亂判 可以告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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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0:23, , 42F
還是找政風處 或是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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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2:36, , 43F
找誰都沒用,今天看到個名字「徐自強」,可google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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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6:17, , 44F
很明顯的,七年前我說醫療與法律有很大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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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6:18, , 45F
現在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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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6:18, , 46F
法界有一堆人仇醫,醫界有一堆人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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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35, , 47F
我不認為醫界有人仇法, 至少我遇過的所有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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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36, , 48F
任何一個, 在病患為法界人時, 都是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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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38, , 49F
另外, 醫師的"敵人"是疾病, 不是任何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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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39, , 50F
因此講醫界仇法, 我不這麼認為... 如果法界真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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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的專業, 我不認為醫界還會有仇法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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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仇醫"或"仇法", 是"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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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不認為醫界人士有"對人不對事"在看待法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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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43, , 54F
現在醫師不能接受的, 是"專業被嚴重侵犯"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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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法界人士對醫生的態度正常 不拿自己的職業來說嘴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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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一視同仁 要是拿來恐嚇 噢不 "提醒"醫生的話 那就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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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57, , 57F
另外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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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57, , 58F
放心 醫療照顧也都一樣 只是我們看他們的眼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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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6:58, , 59F
假如在醫院表示自己是律師法官通常會受到VIP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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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會比較常解釋並提供一堆選項~~~但未必預後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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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2, , 61F
簡單的說 找高材生幫你考試成績會比較好 還是叫你自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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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懂又愛裝懂的 以後全部讓他們自己決定 自己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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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5:42, , 63F
免得變爛都是我們這些沒醫德死愛錢的醫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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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K_fFv_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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