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生開刀要病人自己買手術刀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哇哈哈)時間10年前 (2015/03/17 14:10), 10年前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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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L0060001 第 68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本保險所提供之醫療給付,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 自立名目向保險對象收取費用。 第 82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第六十八條之規定者,應退還已收取之費用,並按 所收取之費用處以五倍之罰鍰。 第 83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第六十八條規定,或有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行為 ,保險人除依第八十一條及前條規定處罰外,並得視其情節輕重,限定其 於一定期間不予特約或永不特約。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L0060008 第 13 條 本保險給付之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除依第十四條規定收取費用外,其 他不得囑保險對象付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亦不得應保險 對象要求,提供其非醫療必要之服務及申報費用。 第 14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應向保險對象收 取費用,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收費標準,應先報請所在地之衛生主管機關核定。 二、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及其費用、產品特性、副作用、與本保險 已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應公布於服務機構網際網路或明顯之處所。 三、除緊急情況外,應於手術或處置前二日,將相關說明書交付予病患或 其親屬,同時應向病患或其親屬詳細解說,並由病患或其親屬填寫自 付差額之同意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由病患收執,一份併同病歷保存。 前項第三款說明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費用及其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 注意之事項、副作用,與本保險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等。同意書應載明自 付差額品項名稱、品項代碼、醫療院所單價、數量及自付之差額。 第 15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本保險給付之手術、檢查及處置時,非因 情況緊急或不可預期之情形,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徵詢或 請病人、親屬使用本保險不給付之項目。 第 36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保險人予以違約記點一點: ... 二、違反第十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 二條第二項、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四條規定。 ... 七、不當向保險對象收取自付差額品項之費用,超過保險人所訂之差額上 限者。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22514_2_1020035754-1.pdf 二、全民健保尚未收載之特材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特材許可證 持有廠商應先向本署建議納入給付,未向本署建議核價之特材, 健保不予給付,且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自付費用。 四、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之原則: (一)已向本署提出核價建議並經本署受理,尚在審核中、議價中或 議價未完成之品項,在完成核價程序之前,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 器材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二)已納入給付品項,但不符合健保給付規定者,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 (三)經本署審議結果為不納入給付之品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可向 保險對象收取全額自費,該等品項名稱、品項代碼及醫療器材 許可證字號,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四)已導入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項目,有上開 (一)、(二)、(三)款所列自費情形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 依支付標準 Tw-DRGs 支付通則規定辦理。 (五)各項手術所需之「手術一般材料費」(依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 第七節所定各手術費點數之 53%計算),及執行各項治療處置、 檢驗檢查、注射等所需使用之敷料、外用消毒藥劑…等一般材 料,其費用已包含於手術、治療處置、檢驗檢查及注射等支付 標準,不可再向保險對象收取該等一般材料費用。 五、例外情況:凡緊急情況,無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 準第八十條本標準之特殊材料給付品項暨支付標準表之同功能類 別的特材品項可使用,且需使用尚未給付之特材品項,得依保險 對象病情及其意願自費使用。 結論: 健保法本法明文針對健保提供之醫療給付不得自立名目收費, 對於健保未提供之醫療給付似無明文規範, 但健保局/署訂的一堆行政規則與命令,卻同時規範到健保不給付的醫材 也就是說如果好的醫材製造商如果根本不屑於向健保申請核價, 醫院也不得收取自費又拿不到健保給付... 如果你是醫院會怎麼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64.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ache/M.1426572636.A.34B.html ※ 編輯: hahawow (123.192.164.117), 03/17/2015 14:15:18

03/17 17:47, , 1F
也就因此造成台灣十幾年來的不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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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17:47, , 2F
話說 現在要砍達文西了... 真是可悲
03/17 17:47, 2F

03/17 23:17, , 3F
我不知道醫院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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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1, , 4F
說服器材商向健保局申請核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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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2, , 5F
以一個病人家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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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3, , 6F
額外自費醫療器材 醫院知不知情 讚不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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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5, , 7F
醫院允不允許由主刀醫師向病患介紹 逕向醫材商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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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6, , 8F
買到有暇疵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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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7, , 9F
病患向醫材商繳了錢,主刀醫生有沒有用,病患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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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28, , 10F
所以以病患角度想 錢付擔的起 但是透不透明 有無風險
03/17 23:28, 10F
現在狀況就是健保費率漲不動,總額有限, 高貴藥物與醫材的成本效益相對較差, 比方說用平價藥材100萬元能救1人,高貴藥材300萬元救2人, 健保如果只有100萬,一定是只出平價藥材的錢, 但有錢人會覺得他的命值1000萬,他們也願意自費花那個錢, 有些民眾吃定健保漲不動,只想通通納入健保給付, 然後把醫療人事成本透過核刪和點值來打折,反正醫奴選票不多...

03/17 23:39, , 11F
問題是健保說 妳賓士車健保價不准比裕隆貴太多不爽不要賣
03/17 23:39, 11F

03/17 23:41, , 12F
民眾有需求 醫院只好請民眾自費 健保就說自費也不準
03/17 23:41, 12F

03/17 23:42, , 13F
健保用意是用全台灣市場逼廠商降價 不然就進不了健保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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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43, , 14F
殊不知賓士才不屑賣給台灣(還要賠本賣) 從此台灣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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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3:43, , 15F
賓士
03/17 23:43, 15F

03/17 23:57, , 16F
真令人痛心。
03/17 23:57, 16F

03/18 02:29, , 17F
l大單純以消費者跟病人角度提出民眾常有的懷疑:是否
03/18 02:29, 17F

03/18 02:32, , 18F
真的有必要自費、多花的錢是否真有滿意效果、是否有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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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2:33, , 19F
。雖然可理解,但對第一線的醫護來說,專業技術被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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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2:37, , 20F
,被當作服務業+藉機推銷的商人。
03/18 02:37, 20F
※ 編輯: hahawow (123.192.164.117), 03/18/2015 18:35:33

03/18 21:21, , 21F
樓上說的是原因,健保局規定自費的東西要公告
03/18 21:21, 21F

03/19 14:40, , 22F
別說手術刀,慢點連盤尼西林都要病人自己去找跑單幫買了
03/19 14:40, 22F

03/19 15:58, , 23F
一點都不期待健保核價啊...每年都在砍心酸的
03/19 15:58, 23F

03/19 15:58, , 24F
反正以後如果擋不住印度藥的浪潮...只能說好自為之了
03/19 15:58, 24F
文章代碼(AID): #1L1yLSDB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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