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拒絕洗腎
共 16 篇文章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Getting Older)時間19年前 (2007/04/12 21: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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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不願住院, 所以依據其自由意志而可以自動離院.. 這並不是絕對的條件, 不然精神科的病人不想住的時候也就自動離院了.. 至於為什麼醫院會請病人簽字聲明是自動離院,. 大抵是因為病人病況有住院的適應症時, 不適合出院,. 醫院要避免口說無憑, 所以才要留下字據以為證明.. 在台灣常見的病危自動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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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Getting Older)時間19年前 (2007/04/11 2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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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與病人的關係, 很不幸的, 在法律上沒有夠明確的界定.. 過往的經驗中, 有人爭論醫療是否是 '消費' 行為的一種?. 雖然那是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而出現的爭論,. 然而卻明確的暴露出定義不清的弊病.. 如果醫師在診療的過程中, 明確的得知了病人的意願,. 但是在病人失去意識時, 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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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hawow (哇哈哈)時間19年前 (2007/04/10 19: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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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人順位. 還有一個法律可以參考. 後面多了兩項.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L0020066. 第 7 條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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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Getting Older)時間19年前 (2007/04/10 19: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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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答案討論會超過於實務的處置方式, 請別當成可行的處置法.. 1. 代理人問題. 如果接受每個個體有權決定他自己的醫療決策時,. 那麼個體所事前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作出決策.. (大家何不先指定一兩個自己的代表?). 但是常常都不存在那樣的指定代打,. 所以只好依據一般的習慣, 由親屬來代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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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Getting Older)時間19年前 (2007/04/08 1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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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病人顯然是意識障礙, 這時病人的代理人應該是誰?. Question 2:. 當病人的代理人做出的決策, 可能有違病人的利益時, 醫師的角色為何?. Question 3:. 怎樣的情況下, 病人適用於違反醫囑而自動離院?. --. 問題有了, 答案不知道在哪...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