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舌爛給香港腳藥擦? 高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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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llGuy (生命就該這樣!!)時間17年前 (2008/06/23 08: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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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害始有賠償"這是自羅馬法以來恆定的原則. 這句話分三個部分理解. 1.行為人有過失(借用刑法的概念解釋). 行為人必須是 "應注意,能注意" "預見其發生,確信其不發生". 以本案來看,法官可能認為,在核對藥品的程序是有過失存在的. 2.原告受有損害. 負舉證責任義務之一造,要證明自己的損害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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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有病沒錢難保晚年)時間17年前 (2008/06/22 21: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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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查,台大醫院於96年3 月13日以校附醫秘字第09602023. 58號函致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稱: 「使用Kenacomb之. 製劑成份塗抹於口腔黏膜上皮,仍有可能因患者本身上皮. 較薄或黏膜破損潰瘍等狀態而會發生短暫性之灼燒、刺痛. 及癢的感覺。」(見本院卷三第99頁);而醫審會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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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39→)留言4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arte (有病沒錢難保晚年)時間17年前 (2008/06/21 23: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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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詳讀了二審的判決之後,. 我認同法官對於案件的事實認定和因果判斷.. 二審的判決裡認定醫師有過失的部份在於. "沒有檢查列印出來的處方單據, 就蓋章讓病人去拿藥". 至於其他原告講的那些亂七八糟鬼扯, 通通都駁斥掉了.. 就這個部份而言, 法官判得好啊!. 但要判賠 '40萬' 這麼多嗎? 這個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時間17年前 (2008/06/21 19: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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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判決書. http://tinyurl.com/6a5b8x. 當時新聞. 護士誤鍵處方 病人要求賠償敗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孫姓女子因口腔潰瘍就診,塗抹護士誤鍵的處方藥後聽力惡化,病情並加重,要求醫院賠償300多萬元,高雄地院調查護士的確誤鍵處方,但與病情惡化無關,判決孫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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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30→)留言3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erk (湖人....)時間17年前 (2008/06/21 18: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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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鍵錯藥 少年聽力受損獲賠. 2008-06-21 中國時報 【黃錦嵐/台北報導】. 某大學音樂系女講師,帶口腔潰瘍的11歲兒子到高雄醫大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診,卻因醫師「開錯藥」,致使病情加重且聽力受損,女講師怒告高醫醫療疏失,索賠380萬元。最高法院昨日判決定讞,高醫與醫師戴志峰、護士陳郁玲應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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