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主治醫師們,你們手機24小時開機嗎?
共 15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tsui55 (剪報其實也挺有趣~)時間16年前 (2010/02/05 05: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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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請教m大在英國進修哪方面的學問呢?. 回到這個議題,. 我提出來這個根據上下班勤務變更契約主給付的. 概念我相信是不成熟的,畢竟這只是我. 看到文章,根據對於民法委任契約的粗淺認知推導出來. 一個"可能的"方法,但是這樣的想法,. 無非是希望將權利義務關係合理且清楚的分配。. 至於醫療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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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rlin (倫敦冬天有夠冷~)時間16年前 (2010/02/05 0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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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其實簡單說來,您所提到當代醫療契約部份,個人是同意的,除了工時部. 份之外。. 我目前在英國,這是一個契約論盛行的古老國家,即便是在這裡,醫療行. 為的委託依舊僅限於主治醫師或大型醫院本身,這裡對工時有嚴謹的規定. ,但醫院在工時之外找不到主治醫師仍是『不被允許』的。你是締結契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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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tsui55 (剪報其實也挺有趣~)時間16年前 (2010/02/04 2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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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有人把議題拉到法律跟制度面了!!. 恕刪..... 我倒是很好奇"醫療責任制"是什麼制,回歸契約本質來講,. 醫療行為通說是委任契約,也有人說是準委任契約,或無名契約,. 少數說有醫療承攬契約,但實務上幾乎已不採。. 所以您所謂的醫療責任可解做委任契約裡的主給付義務,. 這個義務目前流行的定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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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rk89 (Asklepios)時間16年前 (2010/02/04 16: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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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滿意. 有以下的選擇方法. 1.轉急診科 麻醉科 或者二線科. 2.強迫CR不要給你排病人. 3.自己開業. 如果都沒有辦法那就轉行吧~~. 我當R後遇到的attending幾乎都會接電話. 有些除了有PHS還會留私人手機. 如果我認為真的有必要打電話通知. 不管是躲到那裏 都一定會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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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0→)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erlin (倫敦冬天有夠冷~)時間16年前 (2010/02/04 05: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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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醫師原先的文章凸顯出一個醫療行為長期辯論的問題。. 我記得我大學二年級時,學校辯論社辦的題目就是『醫師是不是應該. 納入勞基法』,亦即對於你工時究竟是不是應該要有合理上限,超時. 工作是不是應該有加班費。. 想當然而,問題到了醫院經營者與衛生署手上,就變成了醫師是所謂. 的『責任制』,所以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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