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 5/6公聽會文字紀錄實況轉播Part1
一開始:邀請幾個特定單位表明自己立場
衛生署:
現在醫事人力實行總量管制:每年1300位,現在人力已達目標
目前政策規劃:持外國學歷回國要經學歷甄試,經實習後才得以參加國考。
而目前全球未有一個國家承認全歐盟的學歷
本署立場:學歷甄試若通過則與國內學力相當。
署裡:優先保障全民健康,無論做任何決定都須以民意為依歸,大家都必須參加學歷甄試
,學歷甄試無論如何必會舉辦。(此為立場而非決定)。
高教司:
醫師數量本有總量管制,國外相關國家對醫師資格認定與管控軍有各自之規範與限制,
國內的醫學系在相關國家依然不受採認,依然需經過各種考核。
考選部:
根據醫師法的規定,九大地區以外需要甄試,九大地區報考人須檢附資料逐案審查,跟國
內相當才能應試,實習時間亦必須習滿,部內支持衛生署的決定。很難判斷是否和國內相
當,很難有明確機制根據資料去做判斷。
實習部分支持衛生署,考試內容以實務為主,和國外相差甚遠。已在國外時習者,立法院
通過法案後,考選部會修考試相關條文,原則上會有信賴保護原則。
賴其萬:
對台灣醫學生的反應感到有點憂心。
有關持國外學歷者,本人贊成衛生署的意見,應全面施以學歷認證。美國70,80年待對國
外醫學系者進入美國者,一律需通過考試。
國內外的醫學教育最大的差異在於臨床醫學的差異,進入國內依然需要臨床訓練,除了甄
試外,應考核其臨床能力。Osce及GOSCE融入醫師考試當中作為篩選,必須在參加國考前
實習一年。實習方式為希望有旁人在旁指導,並在教學醫院中完成,而非把他們當廉價勞
工利用。
針對已在國外者,個人因法律問題,個人不發表問題,應施行學歷甄試,但實行時間有待
法律專業人士決定。波蘭醫學院有好有壞,國內醫學生不應對國外醫學生的刻版印象,這
次提供國內醫學教育一個檢討的機會。如果當初在國內沒有辦法通過聯考者,到國外接受
訓練後的成果不亞於國內醫學生,則國內教育應有所檢討。
台大醫黃主任:
每個國家都是為了社會需要進行醫學教育,因此教學內容會隨國家有所不同。額外參加醫
師考試,最重要的是品質和公平。對國外醫學生在一定額度內要球全部經過學歷爭勢,國
內的額度是固定的,避免造成未來醫生的人力問題。
醫師的職業必須了解當地的公衛、醫療型態等,本國醫學生都必須經過一年的實習學習,
有些國家並沒有實習階段,醫師考試應分為兩階段,醫學系畢業者要通過學歷甄試,要考
國家正照,應先實習。已在國外者,應依實際外國醫學系的課程內容和實習課程,做個別
審查。若缺乏國內相關課程或實習者,應補足學分。
黃富源教授:
個人是台大、北醫的兼任教授。外國學歷應經過學歷甄試,我國學歷到外國都須經過學歷
認證,根據對等原則,從國外回來者都須經過學歷認證。目前的學歷認證規則是同樣的考
試內容會找國內一同等學歷畢業生考試,只要考試和等學歷畢業生成績相同即及格,故此
考試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國家考試內容僅做最後的驗收,並非完整的內容。不能用國家考試的通過與否做醫師執業
能力的判斷。一定要經過學歷認證才能參加國家考試。每十萬人口已有22個醫生,和紐西
蘭相等。破壞總量管制,如果無線增加一定會影響國內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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