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佛醫師」黃焜璋 輩分高
※ 引述《romhelen ( )》之銘言:
: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 社區醫院協會祕書長謝武吉曾痛批政府放任署立醫院採購充斥弊端。他表示,署立醫院每
: 年醫材、藥材聯合採購金額超過四十、五十億元,早成為各界眼中肥滋滋的「肥羊」。
: 他強力建議,衛生署應該把署立醫院、醫管會人事大換血,醫管會執行長外聘非衛生署體
: 系的人員職掌,才能有效「防弊」。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7/4/2orbm.html
目前要論斷有多大弊端,恐怕還早。過去即有以「未收賄之圖利」而收押之案例,
之前吵得熱烘烘的新生高架橋弊案,也收押,最後仍是「認定未收賄」。
尚不能說被收押即是法官認為被告有收賄,因為即使不收賄仍可能形成圖利罪。
至於有網路文章指出黃焜璋在省桃副院長任內自行開業,這需要進一步釐清。
公醫體系的獎勵金過去稱為不開業獎金,反推可知是允許另行開業的。
(現在已經全面改制為獎勵金,正式員工不允許另行開業。)
若黃醫師像文中所述只看自費,不看勞保公保,而且門庭若市,以金錢來看當然是
不要領不開業獎金而自行開業比較划算。公務體系的底薪不高,即便是副院長也不會
多領幾萬塊錢的底薪。不過,這也看出一般民眾在「健保前時期」認為醫師「為富不
仁」的印象。
至於署立醫院採購是否充滿弊端?我說呢,不一定。你若看過公務員對於採購法等
等規定字字計較,深怕圖利罪上身,那就不會覺得公家的標案好做。而採購效能是否
比較差?受限於公務員的惰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天性,當然好不到哪裡去。而藥
品署聯標永遠買得比別人貴,扣除規模不如人、未限制同成分在全國僅進用一種品項
等因素,都會使得競標價格降不下來。更何況,藥廠肯把最低價賣給署立醫院嗎?傻
瓜才把底價這麼輕鬆送給健保局哩..
我打這麼多字,只是要說社區醫院協會祕書長的說法很外行,要不然就是另有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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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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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署聯標會不會有比較多弊端?」的背景資料。
就跟一般採購招標一樣,署聯標該有的設定底價、投標、開標都跑不掉。各家醫院
不得以另外的價格購買署聯標已決標的品項。因為各家廠商若未得標,可以提出「比照
決標價格採購」。也就是說,同一種成分的藥品,在同一家醫院甚至會有兩種品項,只
是署聯標決定價格。
因此,總體採購量比較分散而小。比較容易出現的弊端是藥商業代會積極遊說主治醫
師進用藥品(因沒有限制全國只用一種品項,但是已限制各院最高藥品種類數量)
相對而言,就因為品項分散,藥商就沒有動機去對投標開標動手腳(專利原廠藥除外)。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79.248 (03/2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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