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 醫學(二) 71
根據衛生署的法條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SEARCH_RESULT.aspx
第二-3條
二、基因治療之適用原則
3.預測其治療效果將比現行治療方法更為優異。
所以A應該可以給對
但是不知道要怎麼敘述比較適合
我是想這樣子寫申覆
由衛生署的法條可知 只要治療方式比現行治療方法好較佳可嘗試基因治療
但無法說明現行治療方法對於疾病沒有合適的效果
例如某病如果用藥物控制可以達到不發病的程度
但基因療法可以達到不用藥物就控制疾病
即可視為基因療法比現行治療方法優異 但原有治療方式依然可視為合適
故建議AD可斟酌給分
不知道這樣子寫申覆要怎麼修飾比較足以說服他們
有請大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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