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智慧財產權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演算法魔法師)時間8年前 (2017/07/17 10:22),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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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多醫院的合約都有提到一條, 凡是利用醫院的資訊或設備所得的成果,其智慧財產權歸醫院所有 小魯想問的是 1. 很多醫師會將臨床發生的事情進行圖文創作 -> 是否利用醫院資訊 2. 值班時間很長,利用中間空檔,在醫院使用自己筆電發表圖文創作(未必醫學相關), 但使用的是醫院的網路和電源 -> 是否構成使用醫院設備 以上兩種行為是否會造成最終智財權有爭議呢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了 -- 你問我專長為何 我想說電腦是我的一切 從binary code到python 從web到mobile 實在太多可以研究 太有趣了為什麼多元成家沒有電腦啊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13.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00258128.A.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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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星巴克用電腦創作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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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非職務上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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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尋一下台灣學術倫理資源教育中心,上面有很豐富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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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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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醫院應該沒空搞你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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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太閒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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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R1zGKY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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