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智慧財產權
似乎很多醫院的合約都有提到一條,
凡是利用醫院的資訊或設備所得的成果,其智慧財產權歸醫院所有
小魯想問的是
1. 很多醫師會將臨床發生的事情進行圖文創作 -> 是否利用醫院資訊
2. 值班時間很長,利用中間空檔,在醫院使用自己筆電發表圖文創作(未必醫學相關),
但使用的是醫院的網路和電源 -> 是否構成使用醫院設備
以上兩種行為是否會造成最終智財權有爭議呢
先感謝大家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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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專長為何 我想說電腦是我的一切 從binary code到python 從web到mobile 實在太多可以研究 太有趣了為什麼多元成家沒有電腦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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