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美涉偷拍狂燒!新北再查出這間「診療則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阿晃)時間1小時前 (2026/05/13 07:34),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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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涉偷拍狂燒!新北再查出這間「診療室裝針孔」 移送地檢署偵辦 2026/05/12 17:30 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醫美診所偷拍案連環爆!新北市衛生局今(12)日表示,轄下「樂菲時尚診所」於診療室 及手術室內裝設偵煙型監視器,雖該診所表示相關診療同意書有告知民眾全程錄影,惟因 使用針孔攝影機疑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已立即移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積 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近日連鎖醫美診所集團涉嫌裝設偵煙型攝影機偷拍一案,新北市 政府高度重視病人隱私及就醫安全,自5月8日起正式啟動全市「擴大反針孔稽查專案」, 目前仍在持續中。市長侯友宜強調,絕不姑息侵害市民隱私之行為。 新北市衛生局提及,新北市政府公安小組展開跨局處聯合稽查,稽查對象除醫美診所外, 更擴大至具備高度隱密空間的場所,包括三溫暖業者、健身中心及體育場館。除原有的建 築物與消防安全檢查外,同時將隱私安全納入檢查重點項目,以最高標準杜絕偷拍風險, 確保市民享有安全無虞的消費與就醫環境。 新北市衛生局說明,稽查過程中,發現轄下「樂菲時尚診所」於診療室及手術室內裝設偵 煙型監視器,雖該診所表示相關診療同意書有告知民眾全程錄影,惟因使用針孔攝影機疑 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已立即移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 查。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如遇相關情況或疑慮,請持相關事證向衛生局通報或向警政單位 報案,市府將全力協助民眾維護權益。新北市政府嚴正重申,所有醫療機構及消費場所應 恪遵病人隱私維護規範、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相關規範。任何侵害 民眾隱私之行為,市府將依法查明,絕不寬貸。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 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 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心得: 不只樂菲,還有其他醫美診所被抓到 這樣掛牌醫師會有事嗎??? 刑法規定不能散布,那沒散布就沒事了? 【發文提醒】請附上至少20字心得。 轉錄他板文章應徵求原PO同意後方能轉文,並請移除底下推文。 -------------------以上(包含此行)請在看完後,ctrl+y 全部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40.16.38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78628884.A.812.html

05/13 07:35, 1小時前 , 1F
若要擴大,很多center的診間也有攝影機吧?
05/13 07:35, 1F

05/13 08:24, 19分鐘前 , 2F
為何都是醫美?
05/13 08:24, 2F

05/13 08:25, 18分鐘前 , 3F
要不要全面檢查所有的醫療院所?
05/13 08:25, 3F
文章代碼(AID): #1g0xaKWI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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