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授意「病歷紀錄員」為病患看診 中壢懷寧醫院院長判刑1年10月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台大人類系之光柏豪哥)時間5年前 (2020/10/10 20:42),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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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意「病歷紀錄員」為病患看診 中壢懷寧醫院院長判刑1年10月 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17326 2020/10/10 15:0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懷寧醫院被檢舉僱用密醫看診,65歲院長吳清彥 以「病歷紀錄員」為名僱用許姓、蔡姓男子,卻授意有醫學背景但無醫師執照的2人執行 醫療行為,吳男否認犯行但證人指證歷歷,桃園地院日前依違反「醫師法」判處吳男1年 10月、許男1年徒刑,蔡男因坦承犯行已獲緩起訴處分。 判決指出,吳男對醫院新進人員聘僱有決定權,分別於2016年9月、12月僱用許、蔡2人擔 任病歷紀錄員,許男畢業於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系、蔡男則是菲律賓法蒂瑪大學醫學系畢 業,有醫學背景但都未考取醫師執照,吳男卻要求2人執行看診、開立醫囑單等醫療行為 ,被人錄影蒐證並檢舉,桃園地檢署於2017年發動搜索。 吳男否認指示許、蔡2人執行醫療行為,辯稱是非醫師者的私人偶發行為,都有明確制止 ,且於會議時要求院內人員不得稱2人為醫師;不過,院內醫護人員指證歷歷,還有護理 人員於搜索時,才知原來2人不是醫師,另有醫師證稱,曾向院方反應這些人不OK、這樣 違法,但都沒有用,只好選擇離職,避免跟他們共事。 許、蔡2人也坦承被要求執行醫療業務,許男說,當初應徵時的職稱是行政主任,做一些 醫療紀錄等工作,後來因人力不足,院長要他幫忙開立醫囑等,後來知道要做醫療行為, 沒多久他就離職了;蔡男則說,院長有指示他開立醫囑等工作。 法官從證人證詞及院內查扣的卷證,認為吳男說詞不足採信,明知許、蔡2人無醫師執照 ,卻授意2人執行醫療行為,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他1年10月徒刑、許男 1年徒刑,可上訴。 ------ 心得: 沒有違法的醫護人員,為了不要違法,竟然只能選擇自己離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6.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02333754.A.1C6.html

10/10 21:53, 5年前 , 1F
萬年intern
10/10 21:53, 1F

10/10 23:36, 5年前 , 2F
以前的萬年intern 現在不行了
10/10 23:36, 2F

10/11 01:40, 5年前 , 3F
病歷記錄員感覺不錯 應該廣泛錄取的
10/11 01:40, 3F

10/11 13:35, 5年前 , 4F
病歷紀錄員感覺可以省很多臨床上的雜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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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23:34, 5年前 , 5F
哈哈,以後醫師人數爆表飽和,沒有牌的一定被剔除的,醫
10/11 23:34, 5F

10/11 23:34, 5年前 , 6F
師人力荒的時代過去了。
10/11 23:34, 6F
文章代碼(AID): #1VWQmw76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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