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手術插破血管死亡 國泰醫院判賠300多萬
共 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8(19推 1噓 21→)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ctoja ( )時間14年前 (2010/07/24 22:49),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一名張姓男子罹患癌症,卻因為在國泰醫院動手術,造成血管破裂死亡,家屬憤而提告,認定主治醫師陳德芳和值班醫師楊佳穎沒有及早處理,插破血管,才會發生不幸。全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醫師的確有疏失,因此,判決國泰醫院敗訴,連同醫師要賠償家屬300多萬元。. (杜大澂報導). 這起醫療糾紛發生四年前,張
(還有199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1→)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green (山地剝)時間14年前 (2010/07/25 19:5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惡質家屬再囂張也不可能多久了. 未來外科系很可能本土醫學生都不太想走. 招不到人的時候還是只能找波波陸陸去充填. 惡質家屬與波爸波媽對簿公堂的日子不遠了. 反正記者最好都不要生病. 生病就把他們排給波波去顧. --. 《易經》第四十四卦姤 天風姤 乾上巽下 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
(還有68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1→)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時間14年前 (2010/07/27 04:12),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http://tinyurl.com/22mvubg. 判決書. (一)經查:依張源應之病歷記載(見北調字卷第19頁),被告楊. 佳穎係於95年11月19日17時為張源應施行左頸中央靜脈導管. 置放術,於當日17時30分,張源應即表示置放左頸中央靜脈. 導管後呼吸時胸部會痛,被告楊佳穎遂安排移動式X
(還有148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Kun (溫水煮青蛙)時間14年前 (2010/07/28 06:52),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來討論現實一點的問題. 被告陳VS、楊R、國泰醫療財團法人H應連帶給付原告辛○○. 新臺幣壹佰貳拾肆萬肆仟捌佰零貳元、原告乙○○新臺幣陸拾萬. 元、原告甲○○新臺幣陸拾萬元、原告丙○○新臺幣陸拾萬元. 因為判決書只寫「連帶給付」. 所以到底三方各需負擔多少金額?. 300萬醫院全出? (謝主隆恩!)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gra (陽光大稻)時間14年前 (2010/07/28 11:49),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被告有三位 所以就是每位被告負責賠償一百萬. 連帶給付的設計 是方便原告可以向任一位被告求償全部金額. 譬如 辛○○可以向國泰取得全部賠償金額 不須向三位被告分別取得賠償金額. 如果所有被告皆向國泰求償 國泰支付三百萬賠償金後. 再依內部關係向陳VS、楊R各別求償一百萬. 所以答案應該是 醫院先墊,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