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主治醫師與醫院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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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6→)留言13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yangsungo (林帛亨加油!!!)時間6年前 (2020/04/11 14: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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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醫院與醫師是雇傭關係. 2. 重點是醫師執行業務所得這塊被拿掉:. 行政院衛生署函覆財政部,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 傭關係。自101年度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之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之個別開. 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應依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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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liandchou (新起町律所)時間6年前 (2020/04/10 2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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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2 年重勞上字第 1 號民事判決. 上 訴人:醫師. 被上訴人:私立醫院. 查系爭聘書第1條:「(引用太多,刪除跳過…)。」在卷可稽,足認:. 上訴人為被上訴人醫院親自提供醫療勞務服務,由被上訴人每月支付薪資報酬予. 上訴人,上訴人人事編號為950377(見原審卷(一)第
(還有234個字)

推噓11(11推 0噓 9→)留言20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suchcnn (...)時間6年前 (2020/04/10 2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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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想問法律上的認定是哪個. 到底是雇傭關係 還是委任 合作關係. 每個月薪水被扣勞保費. 所以應該是雇傭關係?. 那合約常出現的鉅額違約金 過早的離職預告. 大家覺得合理嗎?(如果是雇傭應該不能這樣定 但是委任或合作在民法上應該是要賠的)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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