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主治醫師與醫院的關係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林帛亨加油!!!)時間6年前 (2020/04/11 14:07), 編輯推噓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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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醫院與醫師是雇傭關係 2. 重點是醫師執行業務所得這塊被拿掉: 行政院衛生署函覆財政部,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僱 傭關係。自101年度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之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之個別開 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 類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公私立醫療機構、醫療法人及法人附設醫療機構所聘僱並辦理 執業登記之醫師從事醫療及相關行政業務之勞務報酬,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薪資所得課稅。財政部90.12.27台財稅字第0900457146號令自即日廢止。 (財政部101.01.20台財稅字第10000461580號令) 造成影響: 醫院醫師所有收入都是薪資所得 原本技術人員執行業務所得稅率10%的優惠,正式從法律上掰掰 醫院仍得以幫醫師低報勞健保為45800元 但對國家而言,醫師賺的錢全為薪資所得,繳稅一毛跑不掉 醫師薪資被低報 勞退6%就少很多 (這6%是雇主要幫員工交的,繳入你名字的戶頭,而且勞退不會倒) 勞保健保醫師暫時可以少交一點錢,但退休領的少很多 (勞保畢竟70%雇主交,怎麼算醫師交20%都很划算,除非勞保倒掉) 簡單說,就是肥了財團醫院,瘦了醫院醫師 這也就是為什麼診所醫師稅繳比較少的原因 不是診所稅繳比較少,而是醫院醫師的"執行業務所得"被拔掉了 ps 執行業務所得的設置,就是避免財團壟斷專技行業 如會計師醫師律師etc 但目前看來成效不彰就是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76.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86585220.A.795.html

04/11 14:11, 6年前 , 1F
VS沒有雇主出6%這種事情
04/11 14:11, 1F

04/11 14:16, 6年前 , 2F
不是負責醫或者聯合負責醫 就乖乖繳稅 診所受僱醫師看老
04/11 14:16, 2F

04/11 14:16, 6年前 , 3F
闆要報你多少 醫院醫師看幫你報多少加班費跟交通費
04/11 14:16, 3F

04/11 14:20, 6年前 , 4F
感謝楊志良吧
04/11 14:20, 4F

04/11 15:47, 6年前 , 5F
雇主提繳6%勞退只有適用勞基法員工,不適用者仍可自提0~6%
04/11 15:47, 5F

04/11 15:50, 6年前 , 6F
醫院根本不讓提6%也只能自己吞
04/11 15:50, 6F

04/11 16:05, 6年前 , 7F
薪資所得低於10%吧?還有扣減額所免稅可以用的樣子
04/11 16:05, 7F

04/11 18:04, 6年前 , 8F
雇主出6%實際上就是從你的薪水扣回來,除非你是領最低
04/11 18:04, 8F

04/11 18:04, 6年前 , 9F
薪資的
04/11 18:04, 9F

04/11 20:08, 6年前 , 10F
自提6%還是有好處的,可以減稅
04/11 20:08, 10F

04/12 13:43, 6年前 , 11F
敝院醫師有勞保,可是沒有勞退,理由: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04/12 13:43, 11F

04/13 03:58, 6年前 , 12F
R是勞工 但V不是?
04/13 03:58, 12F

04/14 18:57, 6年前 , 13F
雇主不用出6%也不會主動加到薪資吧
04/14 18:57, 13F
文章代碼(AID): #1UaLw4UL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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