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健保要對醫師趕盡殺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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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sein79 (白蓮教教主)時間15年前 (2010/10/13 22: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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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規定適用於醫院嗎?一家醫院要兩科先後發生停約事件並不難啊!. 地區醫院會首當其衝。聯合診所也會喔!. 不過,應該不是該位醫師,因為健保局是跟負責醫師簽約的,是跟. 整個診所或醫院簽約的,受聘醫師並沒有跟健保局有直接的特約關係,. 健保局就算把某未受聘醫師當成拒絕往來戶,該醫師還是可以在別家. 醫療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baleno (Baleno@Maple)時間15年前 (2010/10/13 2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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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固然蠻可惡的,但是要搞到「取消特約」這個等級的處罰,. 他的犯行,通常不是「錙銖必較,動輒得咎」這個等級的小問題。. 這條罰則,應該是針對高雄某錢民意代表醫師吧. 十年沒飯吃?. 搞到那樣子,國家會賞飯吃.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ypo (7哈應援團)時間15年前 (2010/10/13 20: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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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相關處分】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42. 申請特約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十年內不予特約:. 一、同址之機構累計曾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二次以上處分。. 二、有受終止特約執行完畢後,再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之紀錄。. 三、有受停約執行完畢後,再受終止特約或再受應停約二次以上之紀錄。.
(還有16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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