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未發現病患昏倒 醫院護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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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又可見台灣法官凌駕醫療專業的證據. 強烈建議比照智慧財產法庭. 另設一專門負責審理的 醫療法庭. 告訴暨報告意旨另認為:被告甲○○之過失與死者王樹人死. 亡間有因果關係,認被告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惟查:本件經送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 醫院未及時發現病人(指王樹人)失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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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醫易字第2號. 刑事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醫上易字第1號. 民事一審的判決書似乎還沒出來. 是說看了一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醫字第42號. 原本的業務過失致死附帶民事賠償,原告可是請求了接近700萬。. 還好刑事只判了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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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22:11:3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7日電)馬偕醫院李姓護士夜間巡邏病房時,未發現. 病患昏倒廁所,導致病患延誤就醫致死,死者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 ,判醫院與護士應賠償家屬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原任職馬偕醫院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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