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發現病患昏倒 醫院護士判賠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qscv)時間15年前 (2010/11/17 23:16), 編輯推噓15(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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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22:11:3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7日電)馬偕醫院李姓護士夜間巡邏病房時,未發現 病患昏倒廁所,導致病患延誤就醫致死,死者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 ,判醫院與護士應賠償家屬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原任職馬偕醫院護理師的李姓女子,民國 97年5月17日晚間11時巡邏病房時,發現王姓病患不在病床上,卻未通報醫 院和醫師,直到凌晨1時才通知病患家屬,並請警衛協尋。 王姓病患直到隔日上午7時,才被家屬發現昏倒在病房廁所內,雖經急救後脫離 險境,但仍於5天後因心律不整死亡。 刑事部分,李姓護士遭法院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定讞。死者妻子與女兒認為,護士發現病患不在床上卻未及時通報,導致病患死 亡並造成家屬精神痛苦,另提起民事訴訟,向醫院和護士求償各50萬元。 法院審理時,雖護士辯稱,家屬未隨床照顧病患也有責任,但法官認定在住院醫 療契約上,醫院負有照顧病患義務,並無病患家屬應照顧病患的約定,因此不採 信被告辯解,審酌兩造財務狀況後,判決醫院與護士應賠償病患妻子20萬元、女 兒10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1170331&pType0 =aSOC&pTypeSel=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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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點通知家屬 7點才找到人...? 其中並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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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20, , 2F
辯解重點完全錯誤...唉 不懂法律的上法庭真的是被電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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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見解很有問題,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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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22, , 4F
在病房廁所昏倒 竟然找了六個小時才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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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38, , 5F
原來醫院可以合法"遺棄"親人,真是了得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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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42, , 6F
哀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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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50, , 7F
無病患家屬應照顧病患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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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養/養不起就扔醫院 健保真夠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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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也幹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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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用照顧 放在醫院死了還可以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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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10, , 11F
也可能病人出去散步一下啊?@@ 有嚴格門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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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26, , 12F
病患家屬不用照顧喔? 請給護士1:4的人力再來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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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38, , 13F
不過新聞也說得不清不楚的= =..時間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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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1:06, , 14F
這樣家屬好意思告喔 = = 果然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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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1:09, , 15F
樓上ID酷炫...(正在學寄蟲的小朋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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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3:44, , 16F
「病患家屬應照顧病患的約定」這是義務吧!怎是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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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3:56, , 17F
健保局沒有給付看護費用,家屬為何不去告健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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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4:04, , 18F
馬偕住院須知「如需請特別護士、看護,住院後請與護理站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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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4:07, , 19F
此須知的意思當為若家屬無法照顧病患,應申請看護代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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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9:30, , 20F
以後只要病患沒有乖乖在床上馬上call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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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1IJ:轉錄至看板 Nurse 11/1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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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只要病患沒有在床上馬上call家屬並且上安全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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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4:47, , 22F
以後病患只要一離開病床或是家屬離開就要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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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5:34, , 23F
法官的見解超有問題 他以為醫院是監獄還是安養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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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7:43, , 24F
為什麼查不到判決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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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55, , 25F
不過找不到病人我們醫院馬上就找警衛找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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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56, , 26F
因為之前有病人不假外出 結果去樓上跳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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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56, , 27F
後來病患要離開病房一定要報備 跟寫請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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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56, , 28F
沒有的馬上通知警衛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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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8:37, , 29F
法官反駁不合邏輯,不合邏輯若合『法』,此法非真法也!
11/19 18:37, 29F

11/19 21:53, , 30F
依法判案,謝謝指教 對了,你判決看完了沒有
11/19 21:53, 30F
文章代碼(AID): #1Cu_7C-G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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