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請教一醫學法律倫理問題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第一、患者有權隱匿,運作良好的醫院應該都有辦法作到「家屬完全查不到」. 但是仍有隱憂,最好請患者留下白紙黑字,證明醫院沒有拐騙他來盜賣器官。. 第二、病人表示開就對了 後果他自行負責?. 別傻了,台灣人永遠可以後悔說他可以不必負責,更棒的是,法官也同意。. 什麼「同意書未經充分解釋」之類的,你請民間
(還有152個字)
內容預覽:
理論上.... 她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開刀,也可以要求醫院嚴格保密,但...手術有一定的風險,. 所以她一定要再找一個人可以幫她決定當在非自主能力時的醫療決策者. 並當面告知並留下影音紀錄解釋病情的過程,避免到時出事情時家屬會提告. 務實上.... 請麻醉科醫師退她刀,說她開刀風險過高...外科醫師跟
(還有4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