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最低稅負 明年開始課徵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要學理財找我)時間19年前 (2005/12/27 23:0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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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美珍、李恆宇/台北報導//【2005/12/10 經濟日報】 立法院昨(9)日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96)年5月將 有6,000家企業、1.6萬個高所得家庭須申報最低稅負。財政部估計該稅制可為國庫帶來 108億元稅收。財政部長林全說,「這是劫富濟富法案」,但未來將考慮調降高所得者的 綜所稅率,使所得稅制朝輕稅目標邁進。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是我國繼民國74年施行加值型營業稅制後,20年來第一個經立法通 過的全新法案,也是首次立法新增的課稅法案。最低稅負施行後將對高科技企業與金字塔 頂端的高收入族群,帶來較大衝擊。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加計免稅所得逾600萬元即需申報最低稅負,稅率為20%;企 業加計免稅所得逾200萬元需申報最低稅負,稅率為10%至12%,確定的施行稅率由行政院 訂定,林全表示將報請行政院按10%課徵。 此外,該條例也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範圍,但可有100萬元扣除額,且於民國98年開 始施行,行政院可視經濟發展情況,於必要時從99年開始施行。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昨天排在第七案,是倒數第二案,林全擔心有變數,親自到立院「盯場 」。據了解,朝野對於昨天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似有共識,院會在下午4時30分二讀通 過獎章條例修正案時,立即停止繼續三讀改審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並趕在半小時內迅速完 成二、三讀。確定通過後,林全難掩興奮神情,先趕赴泛紫聯盟與立委聯合召開的記者會 「答謝」。 院會昨天並做成三項附帶決議:第一、本條例每兩年檢討一次;第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應於一年內檢討修正,並送立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第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 「五年免稅」及「投資抵減」有重覆免稅現象,財政部應儘速提出改進方案。 最低稅負制將自明(95)年1月1日開始施行,個人與企業在96年5月時,即須根據此一法 案辦理最低稅負申報。 最低稅負最大的特色,就是將目前企業與個人享有租稅減免的所得,還原合併計入課稅所 得後,再另課以一道最低稅負,免稅所得愈多者,愈需額外再繳一筆最低稅負。 買高額保單 把握黃金22天!  黃惠聆/台北報導 2005.12.10【工商時報】 最低稅負制快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市場最近銷售狀況「hot到家」的避稅型高額保 單,在距離年底僅二十二天的合法運作期限內,將可能出現百年難得一見的狂賣!  傳統保單 沒有稅負問題  目前理財商品不外乎定期存款、連動債、傳統保單、投資型保單以及共同基金等。但唯 一沒有「稅負」問題的只有傳統保單及投資型保單,其他金融工具只要牽涉遺產問題一定 會涉及遺產稅。  通稱最低稅負制的「所得基本稅額」法案九日獲立院三讀通過,使該法案可在明年元月 份正式實施。  該法案正式實施之後,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海外所得課稅,及超過三千萬元保險死亡給付 要課徵遺產稅的部份。然前者有緩衝期,實施日期可能在三、四年之後;但是後者在該法 案通過之後就立即實施,因此,據保險公司指出,最近高額保單好賣到不行。  稅務講座 幾乎場場爆滿  壽險業者說,最近接保單不能說「接到手軟」,而是「接到很爽」,尤其保代和企管顧 問公司趁機合作舉辦的「稅務規劃說明會」,幾乎場場爆滿,說明會現場銷售的正都是避 稅需求的躉繳型高額保單。更誇張的是,一些保代最近看上此避稅商機,才架設網站打出 稅務規劃的重要性,竟吸引廣泛民眾上網留資料,希望趕在避稅大門關閉前買到保單!  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只要保單的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 上都會被課以遺產稅。  但因為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生效保單在要保人、受益 人妥善規劃下,仍有相當節稅空間,所以,最近很多高資產客戶群紛紛利用實施前的空窗 期緊密安排體檢投保高額保單。  「一張躉繳保費一千三百萬元,但是死亡給付只有一千萬元的保單」,有人買嗎?當然 有,不但有人買,過去還賣出不少類似的保單。  股權信託 節稅另一管道  精聯保險經紀人鄭琮寰表示,因為若會被課以遺產稅,一千三百萬元現金在課完遺產稅 之後,可能只剩下七、八百萬元,但是這張保單卻可以收到一千萬元,所以,這樣的保單 ,當然有人會買,不過,該作法有爭議。  此外,除了先買高額保單之外,還可以用何種方式節稅?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 理胡榮一表示,未來要節稅可以考慮「股權信託」。  去年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將名下股票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作股權信託,這種顛覆 傳統的信託方式,特別是在「利率越低、配息率或配股越多」的情形下,將可合法節省龐 大的稅負,其作法是在簽約時點即先繳清贈與稅,未來當受託機構依約將每年股利分配給 受益人時,只須併入受益人個人所得,繳納綜所稅即可,就不須再負擔贈與稅。 專家教撇步 保單保額須大於保費  黃惠聆/台北報導2005.12.10  雖然有人買躉繳保單以規避遺產稅,但在實務上仍有風險!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 經理胡榮一指出,稅捐單位可能會以規避遺產稅之嫌課以遺產稅,為此,若想趕在年底前 買保險以節稅,必須掌握「保單的保額必須大於繳交的保費」原則,方可避免爭議。  保險給付未來須納入個人最低稅負制稅基,胡榮一指出,在最低稅負實施之前可先看看 自己已投保之保單的額度,若不到六千萬元之前,可趁著最低稅賦制實施前投保或加保, 以避免保險給付需納入最低稅負制稅基後,而造成可能增加的租稅負擔。  胡榮一建議在「所得基本稅額」法案公布生效日前增加保額或加買保險,「一定要保單 保額必須大於繳交保費」,甚至最好是「保費最好不能高於投保金額的九成」,否則一旦 保險給付仍會被課以遺產稅。  有些人發現自己不久人世,就會採一次繳交高額保險或帶病投保,前者國稅局仍會認定 有規避遺產稅之嫌,一旦發生保險給付時,還是會被課遺產稅,目前已經有案例出現,行 政法院也支持國稅局的作法,所以,若以躉繳方式交保險費,還是得留意投保風險;至於 帶病投保原就是瘕疵保單,保險公司恐怕也不會給付。  遺產稅通常有七年追溯期,因此,規劃遺產稅的節稅方案,應是愈早規劃愈好。有人說 ,七年可能長了些,國稅局不會查那麼久遠前的贈與行為,但胡榮一說,就實務上,國稅 局一定會查二年之內的贈與行為。  保發中心講師賴佳誼會計師表示,國稅局在稽徵遺產稅的實務過程中,憑據資料都來自 於保險公司,且國稅局稽徵的重點偏重於贈與稅,如果運用保單生前給付的功能,受益人 與要保人不同者,超過每年的免稅額度轉移生存給付金,恐怕還是難逃被課以贈與稅。 最低稅負制實施 買鉅額保單節稅出招 ■ 記者盧志高、莊瑞祥/報導//【2005/12/10 民生報】 立法院昨天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得總額逾600萬元的個人及逾200萬元的營利事 業,從明年起,都要有多繳一點稅的準備了。另外,個人海外所得未來也將納入課稅範圍 ,但快則民國98年,慢則99年,才會實施。 個人所得認定上,未來涵蓋員工分紅、保險給付等項目,其中支付保險費的要保人,如果 與領取保險金的受益人不是同一人,且給付金額逾3000萬元時,便會被列入基本稅額計算 。 最值得注意的是,立院昨天通過的法案中,把原本行政院版本已經排除的個人海外所得, 再重新納入,而且要求個人必須主動申報,但可享有100萬元的免稅額。 對於中高資產者,面對這項新稅制,如何避開被課到稅? 資深壽險顧問表示,「一點都不難」。只要每張保單最高保額都不超過3000萬元,加上要 保人和受益人選擇同一人就輕易搞定。 壽險市場的現行的鉅額保單,最常見購買到3000萬元以上的高額保單的人,多屬於中高資 產,常常運用保單,合法把資產轉移給下一代。 壽險專家表示,超過3000萬元的壽險,例如終身壽險或還本型壽險,一年保費支出,視被 保險人年紀高低,從100到200萬元不等,如果將子女列為支付保費的要保人,父、母親每 年各自轉100萬元到子女名下,既可以免贈與稅,子女就拿這200萬元,來幫自己買保單。 因為,最低稅負制是針對保單的要保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設計的,如果一開始,就 由子女自己拿每年100萬元的免稅贈與資金買保單,同時是保單的要保人和受益人,自然 沒有保險資金移轉的問題。 至於保險額度要怎麼買,才可以免稅? 由於每一張保單的死亡給付免稅額是3000萬元,但基本所得扣除額600萬元,因此,假設 李老闆有老婆和三個小孩,他可以購買達(3000+600)×4=1.44億元的死亡給付,屆時 老先生死亡,每位拿到的保險給付沒有超過3000萬元,未達最低稅負制門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99.22

12/28 09:34, , 1F
其他版有人提到....可是不懂><"
12/28 09:34, 1F

12/30 23:24, , 2F
可以借轉嗎
12/30 23:24, 2F

12/31 00:17, , 3F
可以啊 那並不是我寫的
12/31 00:1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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